直城門遺址的主要遺蹟
1、城牆城門以南城牆基本被破壞殆盡,僅存基礎,T1西部殘存一段城牆底部,高12-18厘米,夯土築成,表麵粉刷白灰面。城門以北城牆保存較好,現仍高出東西兩側地面近3米。城牆基礎寬約20米。
2、南門道南門道位於南隔牆以南,南北面寬8.1米,現存部分東西進深12.3米,復原進深約為20米。北壁為夯土築成,夯層清晰,下部有一條椽子的印痕,直徑約8-10厘米。北壁上鑿有方形的壁柱槽,間距40-50厘米,現存12個,破壞嚴重,多數上部已經崩塌,其中東起第1、7、10、11壁柱槽有礎石,其餘均與南側的木灰槽底共一塊礎石。南壁亦為夯土壁,基本被破壞殆盡,現存最大高度僅20厘米左右。南壁上原來也有壁柱槽,現多數被破壞不存,少數僅存底部,推測應與北壁壁柱槽形制相同。北壁南側和南壁北側各有一道東西向的木灰槽,寬約35厘米,深10厘米左右,槽底置花崗岩礎石,其中北壁南側木灰槽底存12塊,南壁北側木灰槽底存15塊,礎石上面殘存較多的木地栿殘塊,現已經炭化。
門道地面南部和北部較平,中間下凹,布滿一條條相互疊壓的東西向車轍,推測為長期車輛行走所致。路面有路土,層次不錯,經火燒,顏色青灰,部分地方呈紅色。南門道的路面上散落著一些遺物,有碳化木構件殘段、鐵鎧甲殘塊、鐵戟、鐵刀形器、鐵釘等。南門道沒有發現門限石的痕跡,但南壁北側現存最西一塊礎石的西南部有頂面呈曲尺形,其北不遠處有一根炭化的立柱;北壁南側相對應的礎石已經被破壞,其地以南不遠處也有一根炭化的木柱,二者之間有較多的木炭殘塊分布。根據上述跡象推測,這裡有可能是安門的地方。
南隔牆位於南門道和中門道之間,現僅存其中部,東部和西部被破壞。隔牆南北寬4.1米,復原東西長約20米,現存頂部高出南門道地面2.55米,夯土築成,夯層十分清晰。
4.中門道中門道位於北隔牆的南側,現僅存中部,東部和西部均被破壞。中門道南北面寬約7.6-7.75米,現存進深為11.5-14.3米,復原進深為20米左右。南、北兩壁均為夯土壁,出土時已經被燒成紅色,夯層十分清晰,夯層厚6-7厘米左右。南壁上殘留清晰可見的工具加工痕跡,寬度為6-7厘米,似為鍤一類的工具所致。南壁北側有一條東西向的木灰槽,寬35厘米,深10厘米,底部置礎石,礎石上有東西向的木地栿,現已經炭化,存有多處殘段,地栿測量長度為2.75米,寬35厘米,殘厚17厘米左右。地栿之上,密排排叉柱,現木柱已經燒毀,多處存有炭化的木柱殘段,直徑為30厘米左右,間距10-15厘米。木柱與木柱之間以土坯填塞,外面以草泥抹平,最外面刷以白灰。
門道地面保存較好,結構為夯土表面抹一層3厘米厚的泥皮,經火燒後,稍呈青灰色。表面平整,少有使用痕跡。門道西部發現一條南北向的橫貫南北的長條形鐵質殘件,已經跟夯土、木炭塊等融為一體,南北總長1.95米,內含鐵構件為長條狀,厚4厘米,寬3厘米。門道西部,1957年發掘時曾發現有一排門限石,共有10塊,中間8塊為長方形,兩側各一塊為曲尺形。現均被破壞不存,但在其原來的位置,發現有較多的花崗岩碎石碴分布,分布範圍東西寬70厘米左右,南北現清理部分長2.03米。
中門道的西側發現一片卵石堆積,已經遭到破壞,僅存殘部,現存範圍南北約3.3米,東西約1.8米,卵石質地多為花崗岩,少數為青石或砂岩。
位於城門的北部,北隔牆以北。南壁現為直壁,夯土築成,夯層清晰,夯層厚6-8厘米,現存部分高1.19米,東西寬6.15米。北壁已被破壞,呈斜坡狀,現存部分高1.47米,東西寬11.45米。
清理表明,北門道使用的時間比較長,形成了三個時期的路層:上層路面南北寬度為8.7米,最大厚度為55厘米左右。地面破壞嚴重,多處被後期的擾坑(溝)所破壞。東南部路面以下發現一條東西向的磚砌小水渠,長1.75米,內寬8.5厘米,內高15厘米;中部路面上發現兩條東西向的車轍印,寬度為25厘米左右,深約5厘米許,間距1.4米左右。中層路面在北門道的東部清理了一段,路面寬7米多,顏色呈黑色,結構緻密,質地堅硬,厚度為15-20厘米左右。路面南北部分較高,中部較低。下層路面疊壓在中層路面以下,見於北門道東邊的斷面,表面已經被燒成淺紅色。
南門道下面發現一道地下排水涵洞。涵洞在門道下面呈東西向,通過城門以後,又向西南彎曲,與直城門外大街南邊的排水溝相通。其作用應是將城內的污水排出城外,流到城壕中。
涵洞由條磚及子母磚砌成。涵洞底部鋪以石板,南北兩壁用條磚砌成,高78-79厘米,砌法全用丁磚(南北向砌磚),錯縫平鋪,共8層,完整的條磚長29厘米,寬19厘米,厚9-9.5厘米。最後一層條磚以上用子母磚構成券頂,每排共用子母磚45塊,完整的子母磚長約32厘米,寬約23厘米,一端有一榫,另一端有一對應的鉚。涵洞的頂部距中門道的門道地面約2.5米左右。涵洞內寬1.4米,通寬2.04米,內高1.33米,通高1.65米。
北門道的下面也有一條排水涵洞。涵洞在門道下面呈東西向,通過城門以後,向西北彎曲,再向西通入城牆西側的城壕。
涵洞在門道下面的部分斷面呈方形,主要用石板砌成。砌法為:在底部平鋪一層石板,南、北兩側各立一排石板,頂部再用石板蓋上,構成一個方形的空間;有的地方南、北兩壁石板的高度不夠,則在石板的頂部加砌若干層條磚,以達到頂部所需要的高度;南北兩壁外側與溝槽壁之間,有的地方也以條磚填補縫隙。現存門道西側的一段保存較好,寬1米,內高77厘米,通高1.2米;門道東側的一段保存較差,內寬65厘米,通寬1.28米,壁高78厘米,頂部蓋板已經不存。
涵洞在向西流出北門道以後,為一段東南-西北向的券洞。券洞內高73-76厘米,通高1.07米,內寬80-85厘米,通寬1.35米。南、北兩壁用磚平鋪砌成,上面用子母磚券頂,每排共用子母磚約40塊。完整的子母磚長28厘米,寬18厘米,厚2.5-4.5厘米,均為素麵。
券洞以西,為東西向的明渠,兩壁有砌磚,砌磚多為子母磚。東部保存較好,西端被破壞,僅存生土壁。
清理中發現,中門道的地面平整,抹以草泥,使用痕跡很少,南門道則由於長期使用而變得坑坑窪窪。這種情況的出現,是因為中門道是皇帝專用的馳道,使用很少,而南門道是供官吏和百姓使用的通道,長期踩踏和輾壓所致。
直城門遺址出土的遺物
直城門遺址出土的遺物有漢代的磚、瓦及瓦當殘塊、鐵刀、鎧甲片、鐵戟、紅燒夯土塊、流碴、木炭等,以及後趙的戳印繩紋條磚、北朝的素麵板瓦殘片、繩紋條磚等。結合有關的史籍記載推斷,直城門始建於西漢初年的惠帝時期,在新莽末年的戰火中被焚毀。此後,南門道和中門道就此廢棄,北門道則經過清理修補繼續使用,經過十六國、西魏、北周,直到隋朝初年遷都大興城後才最終廢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