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職能
(一)指導全市各級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決定、決議,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業務指導。
(二)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婦女“雙學雙比”活動、城鎮婦女“巾幗建功”活動和“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
(三)教育、引導廣大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宣傳婦女典型,開展女性成才研討,實施女性素質工程,促進婦女人才成長,全面提高婦女素質。
(四)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調查研究婦女、兒童問題,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決策提供依據,提出建議。動員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促進婦女參政議政。貫徹實施國務院頒發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協助市人民政府制定《益陽市婦女發展規劃》和《益陽市兒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加強城鄉基層婦女組織建設,擴大組織網路,拓寬工作領域。
(六)加強對外友好交往,爭取引進婦女技能培訓、女童入學、親職教育、降低新生兒死亡率和孕產婦死亡率、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國際經濟援助項目。
(七)協助區縣(市)委管理婦聯領導幹部。負責與社會各界婦女的聯絡,與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團體會員之間的聯繫,開展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及華僑婦女的聯誼活動,促進祖國統一。
(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