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區法院現共有內設11個職能機構,現整合為3個庭室、1個臨時機構,分別為綜合審判庭、執行局、綜合辦公室、兩庭建設辦;在職人員25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25人,其中具有本科學歷的22人。
公開承諾
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以創建“平安和諧大通湖”為己任,秉承“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辦案宗旨,狠抓隊伍建設和審判管理,為大通湖區大局穩定和區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優質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職能職責
審理法律規定由區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審案件;依法行使司法裁判權和司法執行權;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為經濟建設服務工作;完成區委、人大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