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璽寶

皇帝璽寶

皇帝璽寶收藏與北京故宮交泰殿 瀋陽故宮。

歷史記載

清代皇帝曾用璽、寶共三十五方。存於北京故宮交泰殿者有二十五: 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天子寶、皇帝之寶(青玉)、皇帝之寶(檀香木)、天子之寶、皇帝尊親之寶、皇帝親親之寶、皇帝行寶、皇帝信寶、天子行寶、天子信寶、敬天勤民之寶、制誥之寶、敕命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欽文之寶、表章經史之寶、討罪安民之寶、巡狩天下之寶、制馭六師之寶、敕正萬邦之寶、敕正萬民之寶、廣運之寶。存於瀋陽故宮者有十:大清受命之寶、皇帝之寶(青玉)、皇帝之寶(碧玉)、皇帝之寶(檀香木)、奉天之寶、天子之寶、奉天法祖親賢愛民、丹符出驗四方、敕命之寶、廣運之寶。清高宗於御製《國朝傳寶記》中載:“嘗考《大清會典》,載御寶數二十有九,今交泰殿所貯三十有九。” 又載: “今交泰殿所貯,歷年既久,記載失真,且有重複者。爰加考證排次,定為二十有五,以符天數。並著成譜,而序其大旨如此。”《盛京尊藏寶譜序》中稱:“乾隆十一年春,閱交泰殿所貯諸寶,即詳定位置,為文記之。其應別貯者,分別收貯。至其文或復見, 及國初行用者,為數凡十。雖不同現用之寶,而未可與古玩並列。”乾隆十三年(1748)九月,改刻御寶,始用清篆文,左為清篆,右為漢篆。其中青玉質“皇帝之寶” 本為清字篆文,傳自太宗時,此寶之上的四寶,均為先代相承,傳為世守者,不敢輕易改變。其檀香質 “皇帝之寶”以下二十一方,則為朝儀等所常用者,皆宜從新制。凡存於交泰殿之璽寶,由宮殿監正收掌,凡需用之時,由內閣請出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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