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目標
罪惡目標:強姦50處女
據了解,今年34歲的向義是湖南沅陵人,高中文化。向義稱其目標是強姦50名處女,而迄今他實際實施強姦的女孩已有6人(1人未遂)。這6人中,最大的不滿14歲,最小的才10歲,都是小學生。
向義的作案手法並不複雜,他要求受害者先幫忙採集樹葉標本,稱稍後給錢,然後將她們騙至白雲山腳下的樹林內,採用持刀恐嚇、毆打、勒頸等手段,最終實施強姦。
向義的第一次犯罪行為發生在2006年4月11日13時許。當時,向義在廣州市白雲區華豐國小附近,以給校長送資料為名將途經該處的劉某(時年10歲)誘騙到他租住的廣州市白雲區陳田村南街七巷14號某房內,強行對劉某實施姦淫。
犯罪經歷
殘忍施暴致一幼女死亡
首次犯罪得逞,向義隨後變本加厲並漸至瘋狂———
2007年5月18日18時30分許,向義攜帶摺疊刀、礦泉水、花露水、牙膏、牙刷、床單等作案工具,竄至廣州市白雲區同和街同和文化廣場,以給校長送資料為名,將在該處玩耍的朱某某(時年11歲)誘騙至廣州市同和白雲公司實操樓旁的一廢棄小院空地內實施姦淫;
2007年7月27日16時許,向義竄至白雲區啟明學校附近,以給校長送資料為名將小學生廖某某騙至同和白雲公司實操樓旁的一廢棄小院空地內,對廖某某(11歲)實施姦淫;
2007年10月29日16時30分許,向義竄至廣州市白雲區同和鎮,以幫忙採集標本為由,將小學生吳某(12歲)誘騙至廣州市同泰路白雲山路口附近樹林,欲強姦吳某,當遭到吳某反抗時,向義持刀威脅吳並對吳某實施毆打,後因吳某機智的裝死而強姦未遂;
2008年2月20日下午,向義竄至白雲區聖地村附近,以幫忙送資料、采標本為名,將張某(時年13歲零4個月)騙至白雲山風景區東面白雲山山界圍牆內。欲強姦時,遭到張某反抗,向義即持刀威脅,對張某實施暴力毆打後強姦了張某,10天后(3月2日),公安機關在上述地址發現了張某的屍體。經法醫鑑定,張某系因頭部被鈍物作用致嚴重顱腦損傷和被捂嘴、掐頸致機械性窒息造成昏迷,繼發全身多臟器衰竭死亡;
2008年7月11日下午,向義竄至白雲區同和汽車站附近物色作案對象。當天15時20分許,向義遇到向他借錢求助的女子曹某,即以要求曹某先幫忙採集樹葉標本後給錢為由,將曹某騙至白雲山腳下的樹林內,連續三次對曹某實施姦淫,並搶走曹某手機一部……
被抓
正策劃下一次強姦被抓
2008年8月22日,向義在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裡面的新雅圓飯堂吃飯時被抓獲,當時他正在與他的下一個目標———一個女大學生吃飯。公訴機關隨即對本案提起公訴。
該案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