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的內容
概述內容的撰寫要求與正文一致,對於跟本詞條密切相關的詞條,應給出內鏈;對於重要的內容,應給出參考資料。概述的內容結構沒有固定的標準,不同的詞條會有非常不同的內容,因而也不可能有格式化的概述。但概述中有兩個部分是必須的,1)概述中應有對於詞條所描述主題的定義性解釋;2)概述中應指出詞條所描述主題受關注之處。
定義性解釋
即“某某是某某”,如“某人是某國某個時代的一位某某家”“某概念是某個學科領域中對於某主題的某某方法”等等。定義性解釋一般立足於詞條主題的分類,指示出本主題在知識結構樹中的位置。定義性解釋應該聚焦到所描述主題最本質、最為人所知的信息點上。例如,對於“李白”詞條的定義性解釋,“李白(701年-762年)是唐朝的一位著名詩人”是合理的定義性解釋;而“李白是唐玄宗時期的一位翰林待詔”則是不合理的,因為它沒有給出李白最為人所知的身份。
受關注之處
也可以理解為“為什麼重要”,即指出知識結構樹中的這個知識點為什麼與眾不同。例如“李白”的定義性解釋指出他是一位唐朝詩人,但他與其他的唐朝詩人不同之處在於,他是一位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被稱為“詩仙”。這就是其“受關注之處”。
對於人物來說,其受關注之處一般是其重要事跡、重要作品等等;非人物詞條的受關注之處往往各自不同。一個主題的受關注之處可能不止一個,可以按照關注度的高低選擇最重要的部分寫入概述。
有的詞條的定義性解釋已經包含了其受關注之處,不需要再單獨寫出,如:“稀土金屬又稱稀土元素,是元素周期表ⅢB族中鈧、釔、鑭系17種元素的總稱。”
概述應包含的其他內容會依詞條的不同而有不同。
概述的長度與分段
概述的長度一般應該在100到350字之間。具體長度依詞條本身的內涵而定,內容較長的詞條應該有較長的概述,內容較短的詞條也應有較短的概述。當概述較長時,建議使用分段來保證概述內容有條有理。
概述的建議結構
以下給出的只是對概述的內容和結構的建議模板,而非硬性標準。如果某個詞條沒有以下列出的某項信息,可以省略此部分。人物類詞條
第一段 人物姓名(生卒年月),籍貫,職位等基本信息。值得注意之處。與其他著名人物/事件的關係。第二段 個人主要經歷及成就,重要事件,重要作品。
第三段 個人生活。
第四段 評價或影響(主要適用於逝者)。
非人物類詞條
第一段 名稱,定義,主要分類,命名緣由。第二段 詳細內容/原理/過程/形態/習性/構造等。
第三段 套用/分布。
第四段 簡要歷史。
示範舉例
詩詞類:這是一首XX朝代XX的作品,描述了XXXX;概述圖
概述圖應該是一幅直接體現詞條主體的圖片,如人物詞條的概述圖應是該人物的正面照片或畫像;物種詞條的概述圖應是該物種的照片;產品詞條的概述圖應是該產品的照片;組織詞條的概述圖應是組織的LOGO或直接反映其名稱的照片;等等。概述圖應該有圖片說明。許多詞條不適合使用概述圖的,可以不使用概述圖,如“公司”“文學”等。不應該使用與詞條相關但非直接體現主體的圖片,如油畫《蒙娜麗莎》不應作為“藝術”詞條的概述圖,交警照片不應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詞條的概述圖。
注意事項
1.概述圖上不能帶有QQ、電話、信箱、網址等廣告宣傳水印或內容;
2.不能將放大尺寸的圖片作為概述圖;
3.概述圖不能和詞條正文中圖片重複;
4.概述圖應與詞條內容對應,如:圖書類詞條不能使用圖書正文內容作為概述圖,應使用圖書封皮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