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盟約

早在楚漢戰爭時期,劉邦為了網羅各股軍事力量,與楚軍爭奪王位,曾分封了一批異姓王。 他們在漢軍大旗之下,使劉邦終成帝業。 其後,他認為異姓王終不可信,而僅能利用。

漢初的政治體制基本沿襲秦制,但在中央集權制度下,又恢復了秦代已廢除的分封制,採用郡縣與封國並行的體制。早在楚漢戰爭時期,劉邦為了網羅各股軍事力量,與楚軍爭奪王位,曾分封了一批異姓王。他們在漢軍大旗之下,使劉邦終成帝業。其後,他認為異姓王終不可信,而僅能利用。因此他成帝以後,先後以種種藉口除掉異姓王,同時又分封劉氏子侄為同姓王,並與群臣刑白馬之盟下,立下“非劉不王,非功不侯,有違此者,天下共誅之”的誓約,作為鞏固西漢中央政權的輔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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