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體[物理學術語]

發光體[物理學術語]

物理學上指能發出一定波長範圍的電磁波(包括可見光與紫外線、紅外線和X射線等不可見光)的物體。通常指能發出可見光的發光體,凡物體自身能發光者,稱做光源,又稱發光體。比如太陽、燈以及燃燒著的物質等都是發光體,但像月亮表面,桌面等依靠它們反射外來光才能使人們看到它們。這些只反射外來光的物體不能稱為光源。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離不開可見光的光源。可見光以及不可見光的光源還被廣泛地套用到工農業,醫學和國防現代化等方面。

發光體介紹

發光體依據其機理的不同,可分為三類—— 熱輻射、原子躍遷、輻射發光

熱輻射

第一類是熱效應產生的光。太陽光就是很好的例子,此外蠟燭等物品也都一樣,此類光隨著溫度的變化會改變顏色。

原子躍遷

第二類原子躍遷發光。螢光燈燈管內壁塗抹的螢光物質被電磁波能量激發而產生光。此外霓虹燈的原理也是一樣。原子發光具有獨自的特徵譜線。科學家經常利用這個原理鑑別元素種類。

輻射發光

第三類是物質內部帶電粒子加速運動時所產生的光。譬如,同步加速器(synchrotron)工作時發出的同步輻射光,同時攜帶有強大的能量。

另外,原子爐(核反應堆)發出的淡藍色微光(切倫科夫輻射)也屬於這種。所謂的“切倫科夫輻射”,就是指帶電粒子在介質中的速度可能超過介質中的光速,在這種情況下會發生輻射,類似於“音爆”。

註: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超光速,真正意義上的超光速是指超過真空中的光速。這種現象被稱為切倫科夫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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