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兒童教育

病弱兒童教育(education for sickly and weak children )是指對長期患病和體質差的兒童的教育。特殊教育類型之一。始於 1904 年德國柏林開設的露天學校。根據學生身體條件,一般採取四種形式:(l)專門的特殊學校,多設在景色宜人之處,常依所處環境的特點取名,如露天學校、森林療養學校(林間學校)、海邊學校、湖畔學校、日光學校等。主要招收需療養半年以上的兒童。課堂教學活動與露天自然環境的教學活動結合進行。除文化課外,每天安排一定時間作保健治療、日光浴、觀察自然景色、醫療監護下的體能訓練、各種課外文娛活動。

(2)附設在醫院或普通學校中的特殊班,主要招收還在治療或尚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的兒童。教學內容和授課時間根據學生身體條件安排。(3)能堅持正常學習的病弱兒童在普通班級中學習,可酌情減輕課業負擔,並由專門的巡迴教師進行有計畫的特殊輔導。需對教室環境、學生日常活動、營養攝取等實行醫學監督,定期對學生進行身體檢查。(4)床邊教學。各種教育形式均把心理衛生指導作為教育任務之一。主要特點是教學場所和教學活動的安排須以不妨礙病弱兒童的治療、休養和有益於康復為前提。參見“床邊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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