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地區農業產業化考核獎懲辦法(試行)

一、對農業產業化進行考核獎懲的目的和意義
對農業產業化進行考核獎懲,是圍繞培育和壯大農業市場主體這一重點,綜合評價各級各部門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引入獎懲激勵機制,鼓勵先進,鞭策後進,激發各級各部門以體制、機制和科技創新為動力,聚集生產要素,最佳化資源配置,加快發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化、集約化農業經濟,推進農業區域化布局、標準化種植、專業化生產、企業化管理、市場化經營,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步伐,全面提高農業總體水平,促進我區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考核獎懲的重點和內容
(一)考核重點
馬鈴薯產業、生態畜牧業、茶產業、蔬菜產業和特色農業。
(二)考核內容
1、馬鈴薯產業:主要考核馬鈴薯種植面積、良種繁育基地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加工及市場行銷體系建設、品牌建設、資金整合與保障、組織保障等。
2、生態畜牧業:主要考核肉類產量增長率、畜牧業產值增長率、畜牧業對農民增收的貢獻份額、畜牧業增加值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動物疫情控制、草食生態畜牧業項目及其他畜牧水產在建項目年度建設任務完成情況、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控制、產業發展資金整合等。
3、茶葉產業:主要考核種苗繁殖基地建設、新建茶園和低產茶園改造等生產示範基地建設、品牌建設、加工及市場行銷體系建設、資金整合與保障、組織保障等。
4、蔬菜產業:主要考核夏秋反季節蔬菜種植規模、生產示範基地建設、品牌建設、采後處理、市場行銷體系建設、資金整合與保障、組織保障等。
5、特色農業:主要考核優質油菜、特色經果林、辣椒、蠶桑、中藥材等特色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的完成情況等。
三、考核的組織形式
由地區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辦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採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主要目標考核與重點工作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縣(市、區)和地直有關部門對以上考核內容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其中:馬鈴薯產業、茶產業、蔬菜產業由地區農業局牽頭,提供相關考核指標和考評辦法;生態畜牧業由地區畜牧獸醫局牽頭,提供相關考核指標和考評辦法;特色農業由地區產業辦牽頭,提供相關考核指標和考評辦法。督查和考核結果經地區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審定後,報行署領導審定。
四、考核及獎懲辦法
(一)考核
考核採取過程考核、年終考評以及領導評分相結合,其中過程考核分值20分、年終考評分值70分、領導評定分值10分。過程考核分為每季度調度和7月初進行半年督查,年終考評在12月中旬進行。各考核組依據過程考核結果和各單位提供的有關說明或證明材料,通過實地檢查核實後進行考核評分,評分結果經地區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審核,再報行署領導進行評分,最後根據過程考核、半年督查、年終考評和領導評分的比例計算總分。
(二)獎懲
將各產業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納入對縣(市、區)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目標任務完成好,工作突出的縣(市、區)進行表彰獎勵;對季度調度和半年督查過程中發現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縣(市、區)進行全區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對工作任務完成較差,考評總分在80分以下的縣(市、區)政府和分管領導要向行署寫出書面說明,並調減下一年度農業產業化的相關項目和經費。農業產業化考核結果作為行署兌現年終目標考核獎勵的依據。
每個產業行署將拿出20萬元獎金,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獎勵工作突出的地直有關部門和先進縣(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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