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畢生發展心理學是新興發展心理學科目,由巴爾泰斯和沙伊厄等人於1970年代提出。他們認為,發展心理學應研究人類從胚胎到死亡的全部過程,而不應只研究人類發展過程中的某一階段。
過去以發展為名的心理學,多數只限於兒童發展階段的研究,但忽視成年及老年的發展;但這些階段的心理發展,對人類也很重要,加上人的發展是扣扣相連的連續過程。所以,生命每一階段都受以前時期影響,也影響以後發展。
畢生發展心理學家認為,人的發展和衰老不只是一個生理過程,同時也是社會環境作用的結果。人的身心發展不能脫離某一時代的社會環境。不同年齡階段的人生活在不同的環境之中,所謂人的老年化是因為老一輩人與新一代人具有不同的教育情況、社會背景及文化特點,因而他們具有不同的生活習慣和價值觀念 。
基本特徵
(1)個體心理發展的遺傳與環境、普遍性與特殊性等基本理論問題;
(2)個體畢生各種心理能力不同程度的適應性發展趨勢及生命全程的辯證發展;
(3)個體畢生發展的縱向性,即心身在生命全程中表現出量和質兩方面的變化,且與年齡的關係密切,既表現出連續性又表現出發展的階段性,形成年齡特徵等。與個體發展心理學類似,只是其更強調整體性和社會性的研究。
發展
畢生發展心理學起源於19世紀的兒童心理學,普萊爾1882年出版的《兒童心理》是兒童心理學的奠基著作。美國心理學家G.S.霍爾1904年出版的《青少年:它的心理學及其與生理學、人類學、社會學、性、犯罪、宗教和教育的關係》(又譯《青少年心理學》),將兒童心理學的年齡範圍擴大到青春期;1922年又出版《衰老:人的後半生》,為生命全程研究奠定基礎。精神分析心理學家榮格最早開展對成年期心理發展的研究,提出生命前半生與後半生分期的觀點,認為25歲~40歲是分界年限。
埃里克森在《兒童期與社會》一書中提出人格發展的八階段理論,是該學科較完善的理論,標誌著這一學科的形成。20世紀50年代後,研究者對成人記憶、思維、智力、道德和自我概念等領域開展了廣泛研究,西方已開發國家出現大量這方面的著作。美國學者貝爾特斯是該學科最有影響者,曾於1969年和1972年在西維吉尼亞大學組織三次學術會議,並分別出版論文集《畢生發展心理學:理論與研究》(1970);《畢生發展心理學:方法學問題》(1973)和《畢生發展心理學:人格社會化》(1973)。
20世紀80年代後,該學科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其理論涉及心理活動的多種領域,特別是人格、智力、道德和自我四個方面,相應的理論有:
(1)埃里克森的人格發展八階段理論。
(2)里格爾的思維發展理論,該理論在皮亞傑思維發展階段理論的基礎上增加辯證運算階段,從而擴展了皮亞傑的認知發展階段,使解釋範圍由兒童認知發展擴展到成人認知發展,並強調了矛盾的作用。
(3)埃爾蒙的道德發展理論,該理論基於科爾伯格研究提出三種水平七個階段的新觀點。
(4)盧文格的自我發展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