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長興二年敕錄寫律令格式六典詔

《申明長興二年敕錄寫律令格式六典詔》是五代後唐李從珂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申明長興二年敕錄寫律令格式六典詔

長興二年閏五月敕,律令格式六典,凡關庶政,盡有區分,久不舉明,遂致墮落紊。宜令京百司,各於其閒,錄出本司事,裁成捲軸,或粉壁寫在廨署,本司官常宜省覽,以備顧問。自敕下至今累年,如聞諸司,或以無廨宇處,並未書寫施行。宜令御史台差兩巡使分巡百司局以聞,如因事未辦處,與限五日,須抄錄依元敕指揮。其諸道州縣,亦有六典內合行公事條件,抄錄粉壁,官吏常宜觀省。其律令格式事繁,昨以撮成四卷,州縣差人抄錄,以備檢尋。今後宜令御史台,每至正初,具錄前後敕文,告示諸司及州府,永為常式。

作者簡介

李從珂(885—937)五代後唐皇帝。原姓王。李嗣源(唐明宗)俘其母魏氏為妻,收為養子,改姓李。少從嗣源東西征戰,多立戰功。嗣源即位,歷任河中節度使、同平章事、西京留守等職。長興三年(932年),出任風翔節度使,封璐王。嗣源死,子從厚(閔帝)即位,忌其權力威望,改調河東節度使。他恐離鎮被殺,起而叛變,從厚所派鎮壓之兵眾均叛附鳳翔。他乘勢引眾入洛,稱帝。934—937年在位。即位後,搜掠民財,厚賞軍士。後猜忌河東節度使石敬塘,敬瑭叛,引契丹南下,他兵敗自焚而死。史稱唐末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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