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建榮[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

田建榮[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

田建榮,男,漢族,1956年11月出生,陝西長安人,1974年5月參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高級工程師。曾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 2017年6月,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原常委田建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田建榮[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 田建榮[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

1974.05—1978.0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142團4營21連知青;

1978.03—1982.01,新疆工學院地質系區域地質調查及礦產普查專業學習;

1982.01—1984.1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礦局第七地質大隊地質員;

1984.12—1991.0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礦局團委副書記;

1991.06—1992.1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礦局第九地質大隊黨委書記;

1992.12—1994.0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礦局辦公室主任;

1994.06—1995.1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礦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其間:1994.09—1994.1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校學習);

1995.12—2000.0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礦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00.07—2000.1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自治區地礦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0.11—2001.0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自治區地礦局黨委副書記、局長(1998.12—2000.12吉林大學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研究生課程班學習;2001.03—2001.07中央黨校進修部學習);

2001.07—2005.0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自治區地礦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5.08—2008.0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副廳長,自治區地礦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8.02—2010.0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助理、黨組成員,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副廳長,自治區地礦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0.09—2013.0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助理、黨組成員,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13.02—2015.01,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其間:2014.03—2014.06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高級研修班學習);

2015.01—2016.12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

人物事件

嚴重違紀

2016年12月,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訊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田建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7年4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原常委田建榮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7年6月,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原常委田建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田建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搞權權交易,收受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旅遊安排;違反工作紀律,干預插手中介機構服務、礦產資源開發、國有公司重大經營活動和國有企業重組改制;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田建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田建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