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支付協定

產品支付協定與先期購買協定具有相似的經濟效果,是指由項目公司與貸款人簽訂,廣泛使用於自然資源開發項目中。協定規定,項目公司應將若干比例的礦藏權益、出售礦產品所得的應收款項的一部分利益讓與貸款人。

協定規定,項目公司應將若干比例的礦藏權益、出售礦產品所得的應收款項的一部分利益讓與貸款人。在項目公司還清貸款以前,貸款人可一直享有上述權益。但是,如果該部分礦藏所生產的礦產品的銷售額不足以抵償貸款時,貸款人無權要求補償。在那些視協定所轉讓的權利為擔保權益的國家,此等協定權利的轉讓,必須遵守有關法律規定,股行登記手續,否則就不能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