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分類學法

生物分類學法是區分生物種類、探索種間親緣關係,闡明生物界自然系統的方法。其主要任務是物種鑑定和建立自然分類系統。分類系統的階梯結構如種、屬、科、目、綱、門、界,物種是分類的基本單位。分類的程式一般為:採集標本;將標本與已知種類進行比較、鑑定,用雙名法給予命名;確定其在現行分類系統中的地位;探討進化途徑。分類特徵:早期人為分類以外表易於識別的特徵為根據,近年開始重視生理和行為的資料,DNA分子雜交技術甚至可以快速提供遺傳學的資料,這就使人為分類逐漸為自然分類所代替。

生物分類的困難在於性狀眾多而類群之間又界限模糊,所以必須憑藉形態解剖、胚胎、生理、生態、生物地理、細胞、遺傳、古生物學、生物化學、行為學等多學科的綜合研究才能做到準確鑑定和建立符合進化路線的分類系統。確定研究對象種類是一切生物科學研究的前提,而且生物分類對於生物資源的調節、開發利用和保護都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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