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選址

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的選址主要從社會、環境、工程和經濟等方面的因素來考慮。

社會因素

(1)要同時滿足國家和地方的所有法規和標準,如《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等;

(2)要徵得地方政府和公眾的同意,可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中的社會調查程式以及項目建設聽證會形式聽取地方政府和公眾意見;

(3)要避開物種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古蹟、研究考察區、軍事和保密區等。

環境因素

(1)避開洪泛區、航道、飲用水水源,填埋場底部高於地下水水位,衛生填埋場離河流和湖泊宜在50m以上;

(2)儘量避開人口密集區、公園和風景區,衛生填埋場距居民區或人畜供水點500m以上,並保證在當地氣象條件下對附近居民區大氣環境不產生影響,宜選取城市常年風向的下風向位置;

(3)要與城市總體規劃、封場後的景觀恢復和土地處置相協調。

工程因素

(1)保證容積足夠,衛生填埋場使用年限一般應在10年以上,特殊情況下不小於8年;

(2)地質條件良好,避開地震區、海浪影響區、濕地和低洼地、山洪區等危及安全的區域;

(3)確保取土和棄土地點,減少施工中的運輸量。

經濟因素

在符合有關法規和保證環境安全的前提下,靠近垃圾產生源,減少運輸、施工、運行和征地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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