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故事的主人公“我”不學無術,沒有任何本領或專長,卻自認為是個井井有條的生意人。在“我”很小的時候,由於在醫院弄出了噪音,被一個保姆扔到床柱上,頭上撞起了一個疙瘩,“我”稱其為“條理器官”,並認為這是一個出色的生意人的標誌。
“我”痛恨天才,憎恨從事正當職業的人,認為這些人都是傻瓜。為了避免被父母培養成天才,“我”十六歲的時候離家出走,先後從事了八項“與眾不同”的職業,分別是“裁縫的流動廣告”、“眼中釘”、“苦肉計”、“濺泥漿”、“狗濺泥”、“搖風琴”、“假郵件”和“養貓”。這些職業無一不是用坑蒙拐騙的手段,或者直接欺騙顧客,或者合夥行騙,或者落井下石,或者鑽政府的空子,或者故意挑釁,不惜忍痛挨打,甚至甘願與猴子和狗合作。“我”採取各種卑鄙的方式,賺取不義之財。對於這條卑鄙的發財路,“我”並沒有感到絲毫羞恥,反而津津樂道、引以為榮。但是,“我”非但沒有得到公眾或法律的任何懲罰或制裁,相反,靠行騙、鑽營得來的蠅頭小利日積月累,最後居然可以買下一幢鄉村別墅。
作品鑑賞
滑稽的是,主人公“井井有條”,生財有道,非但沒有得到法律或社會的懲罰,反而逐漸發家致富,居然已經打算在哈得孫河畔買一幢鄉村別墅了。致富路上,“我”也並非孤軍作戰,做“裁縫的流動廣告”時“我”坑騙顧客,並沒有遭到老闆的制止,反而得到了工錢;“眼中釘”職業也有著諸多紳士們為伍;從事“苦肉計”時,“我”有代理人;從事“狗濺泥”和“搖風琴”行業時,我與小狗分成,和猴子合作……“我”一路招搖撞騙,一次次矇混過關,卻沒有得到任何法律制裁。在講述“養貓”這門生意的時候,愛倫·坡尖刻地嘲諷了美國政府的愚蠢,政府的《禁貓令》居然以金錢來鼓勵公民捕殺貓,以此減少貓的數量,更愚蠢的是,政府居然以一條貓尾來證明一隻貓的死亡,結果使不法刁民鑽了空子,發了不義之財。作者明處嘲諷的是專鑽政府和法律空子的刁民,暗裡嘲諷的卻是法律的漏洞和政府的無能。在此,作者言此及彼、一石二鳥、寓意深刻,增加了小說的藝術魅力。
通過“我”個人坑蒙拐騙、投機倒把的生財之路,可以看出,處於工業時代初期的美國社會充滿著混亂和荒謬,這是一種集體道德的缺失,集體的無秩序。愛倫·坡敏銳地感覺到這一社會狀況,並且把它以幽默諷刺小說的形式表達出來,讓讀者反思。
作者簡介
埃德加·愛倫·坡(Edgar Allan Poe),生於1809年1月19日,逝於1849年10月7日,美國作家,詩人,編輯和文學評論家,美國浪漫主義思潮時期的重要成員。坡以神秘故事和恐怖小說聞名於世,他是美國短篇故事的最早先驅者之一,又被尊為推理小說的開山鼻祖,進而也被譽為後世科幻小說的始祖。他是第一個嘗試完全依賴寫作謀生的知名美國作家,從而導致貧困潦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