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2009年12月20日下午,因“多美麗”餐廳不外送甜筒,柳市一男子衝進店裡暴打懷孕店長並砸壞店內2台收銀機。此事令人震驚,被網路媒體廣泛報導討論,網友稱之為“甜筒門”,黃某也被冠名“甜筒男”,而記錄整個過程的監控視頻則被命名為“悲傷的甜筒故事”。2010年1月10日,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備受網友關注的“甜筒案”。事情經過
事件回憶
據悉,2009年12月20日下午4時許,被告人黃某因樂清市柳市鎮大興路228號“多美麗”餐廳不外送甜筒,衝進該店責問店內員工,用巴掌和收銀機打已經懷孕多月的店長。後聽到店長要報警,黃某再次衝進櫃檯對該店長實施暴力行為。該店長逃到店內廚房,黃某又衝進廚房追打,抓住該店長的頭髮並將其按倒在地進行拳打腳踢,隨後拿起漢堡鏟砸了店長頭部,又用腳踢店長胸口兩下才離開。此網路炒作事件被網友們認為是小題大做,而且還有人稱“甜筒”不再甜美,而是痛苦。“甜筒男”曾有犯罪前科。1996年,他曾因搶劫罪入獄5年;2002年,他又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被判徒刑3年6個月,因減刑於2004年6月30日刑滿釋放。
10時14分,“甜筒案”正式開審
10時14分,“甜筒案”正式開審。起訴書指控,2009年12月20日下午4時許,黃某因柳市“多美麗”餐廳不外送甜筒,從附近網咖趕到該店,責問店內員工,毆打女店長陳某,還砸壞店內的收銀機等。經市公安局法醫鑑定,陳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經估價,“多美麗”店內被毀財物價值2480元。據了解,當時這位女店長已懷有兩個多月身孕。此事經網路、媒體曝光後,黃某於去年12月22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檢察機關審查認為,黃某目無法紀,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涉嫌尋釁滋事罪。
據了解,黃某曾有犯罪前科。1996年,他曾因搶劫罪入獄5年;2002年,他又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被判徒刑3年6個月,因減刑於2004年6月30日刑滿釋放。
結果
庭審中,黃某認罪態度極好,對起訴書的指控沒有任何異議,還向陳某表示歉意,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罰。整個庭審過程非常順利,僅持續半個多小時,法庭沒有當庭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於黃某在案發後有投案自首情節,其犯罪行為所引發的民事賠償也已調解了結,綜上所述,對黃某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的判決。黃某分別賠償“多美麗”,陳某3800元和2萬元,事情終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