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調整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現任領導
劉昌林 ,男,漢族,1962年7月生,重慶人,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商學院預算與公共財政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公共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
1981.09--1985.07湖北財經學院工業經濟系工業經濟專業學習
1985.07--1988.09財政部工業交通財務司辦事員、科員
1988.09--1990.08財政部辦公廳科員、副主任科員(1989.08)
1990.08--1992.12國務院辦公廳秘書(1991.02正科級,1992.09副處級)
1992.12--2001.07財政部辦公廳秘書(1995.09正處級,2001.07副司長級)(其間:1993.09--1996.07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夜大學英語專業學習;
1994.11--1995.11掛職任北京市通縣縣長助理;
1999.01--2001.05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商學院預算與公共財政專業學習,獲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2001.07--2003.08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秘書處副秘書長(副司長級)
2003.08--2004.12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股權資產部副主任
2004.12--2007.06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股權資產部主任(2004.09--2005.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7.06--2008.12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部主任
2008.12--2010.10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2010.10--2011.02江西省景德鎮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1.02--2013.08江西省景德鎮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3.08--2015.07江西省景德鎮市委書記
2015.07--2016.10江西省副省長
2016.10--2018.01甘肅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2018.01 甘肅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九屆中央紀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