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中國小寫字課程的意見

現將《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中國小寫字課程的意見》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將執行過程中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基礎教育處。

發布時間

甘教基[2010]6號

各市、州教育局:

現將《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中國小寫字課程的意見》和《甘肅省九年義務教育寫字課程綱要(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將執行過程中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基礎教育處。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要內容

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中國小寫字課程的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基[2001]17號)及《關於在中國小加強寫字教學的若干意見》(教基[2002]8號)精神,傳承祖國優秀傳統文化,提高學生的漢字書寫水平,現結合我省實際,就加強和規範全省中國小寫字課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和規範寫字課程的意義

(一)加強和規範寫字課程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傳承優秀民族文化、提高學生審美修養、豐富學生精神世界、激發學生創新意識、促進學生個性健康成長的重要途徑,是規範辦學行為的重要內容之一。提高寫字教育水平是學生學業質量檢測、評定省級示範性高中和標準化學校建設的重要指標之一。

二、加強和規範寫字課程的總要求

(二)依照省教育廳印發的《甘肅省中國小地方課程實施意見》(甘教基[2005]38號),寫字課程列為中國小地方課程。從2008年秋季起,我省為1-6年級農村學生免費配發了寫字教材。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寫字課程,2010年秋季起,寫字在1-6年級作為必修課,7-9年級根據各地條件可以作為必修課程,也可以作為選修課程;高一至高三可作為學校課程或結合藝術課進行。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寫字課程共安排288課時,每學期16課時,每周1課時。教育廳還制訂了《甘肅省九年義務教育寫字課程綱要》,該綱要是我省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寫字課程教學和課程評價的重要依據。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採取切實措施,認真貫徹好《甘肅省九年義務教育寫字課程綱要》,保證開足、上好寫字課。

三、加強和規範寫字課程的目標

(三)中國小寫字課程的總目標:培養學生熱愛祖國語言文字的情感,陶冶情操,培養審美能力。經過規範的寫字技法訓練,使學生能流利地書寫規範、整潔、美觀的硬筆字和毛筆字,養成良好的書寫習慣,培養認真細心的學習態度和良好的意志品格。同時,了解基本的書法文化知識,具備一定的書法欣賞水平。

(四)中國小寫字課程的分學段目標:

1、義務教育1-6年級:掌握正確的握筆姿勢和寫字姿勢,養成良好的寫字習慣。能較為熟練地用鋼筆等硬筆書寫楷書,自覺地注意間架勻稱、重心平穩、突出主筆、筆畫呼應等基本的結構要素;用硬筆書寫整篇作品,行款整齊,書寫規範、整潔、美觀,並有一定的速度。用毛筆書寫楷書,體會毛筆的運筆特點,主動地追求書寫美觀。

2、義務教育7-9年級:用硬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書寫整篇作品,有章法安排的意識。用硬筆書寫規範、通行的行書,掌握行書的特點,有較快的書寫速度。用毛筆臨摹古代楷書碑帖,掌握毛筆的運筆特點,具備初步運用毛筆的能力,能書寫簡單的毛筆作品。主動追求書寫帶有原帖風貌的鋼筆、毛筆字作品,能自覺地追求書寫美觀,具備初步的書法欣賞能力。

3、高一至高三:用毛筆臨摹名家字帖並進行毛筆書法創作練習,體會書法的審美價值。可選擇楷書、隸書、行書一種或一種以上字型進行練習;能自覺地追求書寫的藝術感,具備一定的書法欣賞水平。

四、強化常規管理,紮實提高寫字教學質量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制訂課程實施計畫時,要把寫字列入課程計畫,保證課時。要採取措施加強寫字常規管理,提高中國小寫字課程實施水平。

(六)學校必須高度重視提高教師的寫字水平。要加強在職教師“三筆字”的培訓。要把教師“三筆字”培訓納入教師培訓工作計畫,有步驟地開展培訓工作。學校要配備寫字課教師,加強對寫字課的教學。承擔寫字課教學的教師,“三筆字”必須達標。要積極探索激勵廣大教師提高寫字水平的機制,大面積提高各學科教師的寫字水平。

(七)學校要定期檢查寫字教學落實情況,要對各學科書寫質量提出明確要求。要妥善處理各學科作業間的關係,嚴格控制學生的課外作業量,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書寫壓力,保證學生的練字時間。要積極開展寫字實踐活動。每學期至少要舉辦一次面向全體學生的寫字作品和作業的評獎活動,要開闢師生寫字優秀作品展示櫥窗或專欄,激勵師生提高寫字教與學的技能和水平。

(八)教師要針對學生的實際書寫狀況,加強習字指導,幫助學生克服困難,增強習字的成功感;要設計生動、活潑的活動,培養學生的寫字興趣,調動學生練字的積極性;要通過寫字課程,提高學生的書法欣賞能力和藝術創造能力。要創造條件,鼓勵有書法愛好的學生開展個性化書法藝術活動。

加強寫字教學,培養學生良好的書寫習慣是所有教師的共同任務。各學科教師都要在板書、作業評語及其他書寫中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各學科教師都要重視學生的日常書寫狀況,在教學中明確對學生的書寫要求,學生的各科作業和日常書寫都應要求規範、端正、美觀,做到“教師提筆即示範,學生提筆即練字”。

(九)加強寫字教學研究。各級教研部門要把寫字教學研究納入工作日程,列入教研計畫,加強研究指導。要定期組織寫字課教師開展豐富多彩的寫字教研活動。教研人員要深入學校研究和指導寫字教學,為教師增強寫字教學能力服務;要注意培養典型,發現和解決教學中出現的問題,切實提高寫字課程的教學質量。

(十)深化寫字評價改革。要建立以發展性評價為主體的評價機制。對一二年級的寫字評價,要特別關注學生認真書寫態度和良好寫字習慣的培養;關注學生對漢字基本筆畫和基本結構的把握,重視書寫的正確、端正、整潔和美觀。一至六年級和七至九年級的書寫評價,要注意學生書寫的速度,尊重他們的個體審美情趣。要多用鼓勵的方式來提高學生的寫字興趣和自信心。堅決杜絕用大量簡單重複抄寫懲罰學生的做法。

要在中考、高中會考語文學科考試評分標準中增加書寫評價項目,中國小校要在語文期末考試中將學生的書寫情況單列評分,以此促進學生在平時的學習中養成良好的寫字習慣。

五、採取多種措施,保障寫字課程與教學工作健康發展

(十一)各地在選聘教師時,要將擬聘用人員的寫字水平列為聘用的必要條件。要積極創造條件,按照教師資格和程式,選聘師範院校具有從事寫字課教學素養的畢業生,承擔學校寫字教學任務,全面提升學校寫字教學水平。

(十二)要加強輿論宣傳力度,促使全社會重視寫字教育,為寫字課程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省教育廳將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制訂並實施中國小硬筆字和毛筆字書寫等級考核試行標準,喜好書法、有寫字專長的學生可考取相應的等級證書。

(十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為學校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學校要為學生提供適合寫字的桌椅和光線條件,購置漢字書寫方面的書籍和視頻資料,培養學生寫字的興趣,豐富學校文化生活。

(十四)要加強對寫字教學工作的督導和檢查,做好寫字課程教學質量檢測反饋指導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對各學校寫字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指導,要將檢查結果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要及時總結和推廣寫字教學先進經驗,對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要及時予以表彰;對未能完成寫字課程教學任務的單位和個人,要限期改進提高。通過督導和檢查,不斷提高全省中國小校的寫字教學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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