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1、受局委託,負責對局東西兩院所在單位的房產、地產、公共設施及住宅區內的公用設施等國有資產進行管理。
2、負責保障地礦大廈、東西兩院辦公樓、家屬住宅樓的水、電、暖的正常運行、設施維護和環境衛生、綠化美化。
3、受局委託,負責局東西兩院國有資產的對外租賃、承包及管理工作。
4、承擔局東西兩院基本建設和工程維修工作。
5、承擔局東西兩院家屬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6、充分發揮醫療、物業管理等資源優勢,對外提供有償服務。
7、負責局南山林場建設、日常綠化、管理和養護工作。
二、內設機構
局物業管理中心內設綜合辦公室、財務資產科、物業管理部、 基建工程部、保衛安全部、醫務所等6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