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州委、州紀委和縣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監察部,省政府、省監察廳和州政府、州監察局以及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省、州、縣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縣級黨政機關和各鄉鎮黨組織及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的案件;受理黨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
四、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和縣政府任命的事業、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違紀行為;受理上述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個人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組織協調發展軟環境整治工作。
五、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進行權力監督。制定全縣黨風廉政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對黨員、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進行黨風廉政教育。
六、負責對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政策法規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縣黨紀政紀有關方面的規定和制度。
七、調查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制定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建議;變更或撤銷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八、會同縣委、縣政府各工作部門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與組織部門協商鄉鎮紀委書記、派駐部門紀檢組長人選;審批鄉鎮監察室和派駐部門監察室主任人選;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對其履行職責和勤政廉政情況進行考核;配合做好乾部考察工作。
九、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縣委、縣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毛全安:主持縣紀委全面工作;
吳應忠:主持縣監察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執法室、糾風室、案件檢查室、案管室、縣紀委監察局舉報中心(縣行政投訴中心)及幹部人事工作,聯繫指導雍陽片區紀檢監察工作;
羅亞:分管審理室、信訪室、黨風廉政室、黨建宣教室、複查複議室、紀檢監察綜合室(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機關黨建及工會工作,聯繫指導草塘片區紀檢監察工作。
羅曉璐:協助分管案件檢查、執法監察、信訪工作,聯繫指導玉山片區紀檢監察工作。
瞿遠伏:協助分管糾風、縣紀委監察局舉報中心(縣行政投訴中心)、義務監督員管理,具體負責紀檢監察一組工作,聯繫指導中坪片區紀檢監察工作。
冉麗娟:協助分管黨風廉政室、黨建宣教室、審理室、機關黨建、紀檢監察綜合室,聯繫指導永和片區紀檢監察工作。
王天倫:協助分管辦公室、案管室、幹部人事、保密,具體負責紀檢監察二組工作,聯繫指導珠藏片區紀檢監察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綜合室、幹部室)
1、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全委會報告、委局主要領導講話文稿及委局有關檔案;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督促檢查常委會、全委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承擔檔案管理、機要通訊、信息檔案、行政及後勤管理、接待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負責收集、綜合和研究全縣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監察局日常事務;負責局長辦公會的會務工作和縣監察局的文秘工作,督促檢查局長辦公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監察局有關會議會務工作;負責與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的聯繫;對反腐敗抓源頭和預防腐敗工作進行政策調研和組織協調;承辦縣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縣政協委員的提案;負責特邀監察員的聯絡工作。
3、負責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與組織部門協商做好鄉鎮紀委書記、派駐部門紀檢組長人選;審批鄉鎮監察室和派駐部門監察室主任人選;研究並提出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意見;負責紀檢監察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負責機關人事工作;負責本級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配合做好乾部的考察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室(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意見;檢查督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調查處理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組織全縣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承擔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指導黨委、黨組和領導幹部開好民主生活會,綜合分析有關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管理縣管幹部廉政檔案;指導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宣傳教育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和有關政策的調研論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擬定紀檢、監察有關的政策規定和制度,審查鄉科級黨委紀檢監察機構和派駐部門紀檢組、監察室上報備案的政策規定;負責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和本級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反腐倡廉宣傳報導,負責廉政文化和廉政網站建設工作。
糾風室(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綜合分析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提出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建議;督促、檢查、指導各鄉(鎮)以及各部門糾風專項治理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糾風工作檢查活動。
執法監察室
監督檢查全縣各鄉鎮、各部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指導專項執法監察活動;參與或查處重大責任事故。
紀檢監察室
1、負責縣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政法機關、人民團體黨組織、政府各部門及其領導幹部,縣屬國有控股企業及其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綜合、協調、指導有關部門的案件檢查工作;負責聯繫黨組織關係在縣的中央、省州行政、事業單位垂直管理的案件檢查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各鄉鎮黨組織、政府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和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綜合、協調、指導各鄉鎮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對象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案件的查處工作;完成上級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縣紀委、縣監察局檢查處理的案件;審理需呈報上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和同級黨委、政府審批的案件;審理鄉鎮部門辦理的案件;對違紀案件查處工作和執行紀律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業務指導;辦理縣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有關事宜。
信訪室
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負責對縣管領導幹部的信訪監督工作;負責承辦和督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和重要信訪問題;初核民眾信訪反映的重要問題;綜合分析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提供信訪舉報渠道案件線索;指導鄉鎮紀委、派駐部門紀檢組監察室的信訪舉報工作。
紀檢監察綜合室
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政法機關、各人民團體、企業單位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對其履行職責和廉政勤政情況進行考核。
案件管理複查複議室
1、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本級紀檢監察機關作出的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案件;監督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質量;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部門處理申訴案件;對申訴人員進行黨紀政紀、政策法規教育。
2、統一管理紀檢監察機關重要案件線索;組織協調查辦案件的相關工作;監督檢查本級機關查辦案件的過程;督促辦理領導批辦的重要案件及相關事項;統計分析案件與查辦案件有關的事項;辦理其他案件監督管理事項。
甕安縣行政投訴中心
受理、調查、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全縣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以及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效能投訴;監督檢查全縣行政效能情況,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行政效能建設績效考核評議,綜合匯總全縣受理和處理行政效能投訴情況,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的建議與對策。受理、調查、處理損害發展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辦理縣委、政府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