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甌海區人民政府國內經濟合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經合辦),為區政府直屬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區對內開放與國內合作的政策,報請區政府審定後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區對內開放和國內合作的計畫、規劃,按程式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國內合作的指導、協調和服務;負責區外來甌海招商引資管理協調工作;組織或參與區政府組織的重大經協活動;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國內經濟技術協作、經貿活動;承擔國內友好區(縣、市)、友好關係地區、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工作的日常事務。
(三)負責外地各級政府、各企事業單位駐甌海非經營性辦事機構的審批、管理和服務;負責外地在甌海的商會等工商社團的業務管理。
(四)配合上級部門負責聯繫、協調、指導、服務在外溫州商會和在外溫州人(甌海籍)工作;負責區內企業外出設視窗的服務工作。(五)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幫扶及對口支援、對口協作工作。
(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地有關經濟合作代表團(組)來訪接待工作和區領導對外地有關經濟合作出訪的組織、聯絡和服務工作。
(七)負責編制全區國內招商引資工作的計畫、規劃;制定國內招商引資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承辦招商引資重大活動,負責全區國內招商引資考核統計工作。
(八)參與擬訂全區現代商貿業發展戰略、現代商貿業發展規劃;負責商貿業網點布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等;負責擬訂現代商貿業重大項目庫規劃;負責全區現代商貿業規劃布局內商貿業項目的開發、建設、招商、協調和服務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工業企業轉變功能發展現代商貿業項目,牽頭全區工業“退二進三”政策措施制訂和相關協調、組織工作。
(十)指導全區現代商貿業發展、項目建設工作,擬訂全區促進現代商貿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有關發展現代商貿業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原有專業市場等商貿項目的改造提升,解決全區重大改造提升商貿業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問題;承擔區總部經濟園的建設職責。
(十一)負責對區政府駐外辦事處(聯絡處)的業務指導。
(十二)承辦區政府、溫州市國內經濟合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 綜合科
綜合協調管理機關政務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調查研究、信息綜合處理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保密、統計、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文印、收發、檔案、財務、後勤、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安全保衛、黨群、紀檢;按許可權管理幹部。
(二)經濟協作科
負責擬定對內開放與國內合作有關政策、計畫、規劃;負責友好區(縣、市)、友好關係地區、區域經濟組織的日常工作;提出在外甌海人工作意見和建議,並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外地在甌海區的國內招商引資及重要經貿合作活動;負責組織參與區政府舉辦的大型經貿活動和項目洽談、簽約具體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國內經濟技術協作、經貿活動。負責編制全區國內招商引資工作的計畫、規劃;制定國內招商引資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承辦招商引資重大活動,負責全區國內招商引資考核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幫扶及對口支援、對口協作工作。負責外地各級政府、各企事業單位駐甌海非經營性辦事機構的審批、管理、協調、服務工作。接受區外駐甌海辦事機構的投訴,並幫助協調處理。負責外地駐甌海機構聯誼會和外地在甌海商會等工商社團的日常業務管理工作。
(三)商貿提升科
指導、協調工業企業轉變功能發展現代商貿業項目,牽頭全區工業“退二進三”政策措施制訂和相關協調、組織工作。承擔區工業企業“退二進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指導全區現代商貿業發展、項目建設工作,擬訂全區促進現代商貿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有關發展現代商貿業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原有專業市場等商貿項目的改造提升,解決全區重大改造提升商貿業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問題;承擔區總部經濟園的建設職責。
(四)規劃開發科
負責擬訂全區現代商貿業發展戰略、現代商貿業發展規劃、商貿業網點布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等;負責擬訂現代商貿業重大項目庫規劃;負責做好開發項目的前期規劃、審批手續辦理,對開發項目招商、出讓招標等手續辦理和服務工作;做好開發項目的跟蹤管理、協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