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彬得金不昧

薴:苧麻。 辭:辭行,辭別。 列:行列。

原文

齊有甄彬①者,有器業②。嘗以一束薴於長沙某肆質錢。後贖薴,於束中得金五兩,彬遽送還某肆。道人大驚曰:“近有人以金質錢,時遽未之錄。而乃能見歸,恐古今未之有也。”輒⑦以金之半仰酬,往復十餘,彬毅然不受。彬後為郫⑧令,將行,辭太祖⑨。時同列五人,上誡以廉慎。至於彬,獨曰:“卿昔有還金之美,故不復以此誡也。”(選自《南北朝雜記》)

注釋

有器業
器業:氣度、度量。
嘗以一束薴
薴:苧麻。它的纖維可以紡織或制漁網。
道人大驚
道人:此指典當的主人。
彬後為郫令
郫:古地名,今四川境內。
令:縣令,這裡是做縣令,當縣令的意思。
辭太祖
辭:辭行,辭別。
太祖:指南朝齊太祖蕭道成。
……於長沙某肆質錢
肆:集市。
獨曰
獨:唯獨。
時同列五人
列:行列。

譯文

齊朝的時候有個叫甄彬的人,有高尚的品質和出色的才能。他有一次用一束苧麻到荊州長沙西庫作抵押換錢,後來贖回苧麻,在苧麻里發現用一條手巾包著的五兩金子。甄彬得到金子後送還西庫。管理西庫的人非常吃驚,說:“早先有人用金子抵押換錢。當時倉促未能記錄下這件事,你卻能在見到後歸還,恐怕是從古到今都沒有這樣的事。”於是用一半金子作為酬謝,兩人往復推辭了十多次,甄彬堅決不肯接受。管理西庫的人讚嘆地說:“五月天氣仍然穿著皮襖背柴草的人,竟然是拾金不昧的君子!”後來甄彬被任命為郫縣縣令,將要去上任之前,去向太祖皇帝辭行,同去辭行的有五人。太祖皇帝告誡一定要廉潔謹慎,唯獨對甄彬說:“你昔日有還金的美名,所以不再以此告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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