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具體職能是:1、境內縣級以上公路及鄉、村級公路發展規劃、年度計畫、道路養護、工程施工及路政路產管理。
2、道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培育市場體系,監督市場運行(含機動車維修業、汽車配件經銷業、修造船業、運輸服務業、客貨運輸車輛審批、審驗,交通專業技術培訓,經營性港口、碼頭)。
3、地方口岸建設及口岸、船舶安全監督,協調組織船舶檢驗、船員考試發證。
4、鐵路道口的安全管理。
5、拖拉機、機車養路費、客建基金、貨建基金、運輸管理費及各種交通規費的徵收、使用、管理。
6、管理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督國有資產的經營,企業法人代表的任免,實施巨觀調控及計畫統計、交通科技教育、設備能源、勞動工資、財務審計、體制改革、安全監督等專項管理。
7、負責局屬基層黨組織建設,行政監察和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8、全市搶險救災、交通戰備車船運輸指揮和市政府下達指令性運輸任務的組織實施。
9、負責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交通局內部機構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運輸管理科、企業管理科、公路科。
瓦房店市港口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瓦房店市鐵路道口安全委員辦公室。
(一)辦公室
職能:
1、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
2、負責檔案收發,根據領導指示,組織起草工作總結、報告、檔案等。
3、負責上級機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的運轉、催辦和查辦工作。
4、負責保密及國家安全工作。
5、負責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防、防汛、計畫生育、信訪接待、愛國衛生等項工作。
6、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科作。
7、負責管理局黨、政印鑑。
8、負責圍繞中心工作進行調研和信息綜合管理工作。
9、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10、負責交通系統史志工作。
11、負責機關車輛調配及管理。
12、負責機關後勤工作。
13、負責機關公費醫療工作。
14、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
15、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公路科
職能:
1、負責參與轄區內縣級以上公路建設管理,參與監督檢查公路養護、工程施工、工程質量、路政管理和年度計畫執行情況。
2、負責鄉級公路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的編報,按標準要求報批村級公路提鄉級公路、鄉級公路提縣級公路組織協調工作。
3、負責對鄉級公路勘測設計、工程施工、施工質量、鄉道養護、技術指導和路政管理。
4、負責鄉級公路路況普查和交通量調查,及時搞好歸口統計報表。
5、負責鄉級公路管理業務技術培訓。
6、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運輸管理科
職能:
1、負責審批核發集體、個體運輸車輛營運許可證和經營行為年檢年審的管理工作。
2、負責審批境內客運線路和協調審批跨市客運線路和出租客運汽車。
3、負責機動車維修網點布局規劃和開業資格審查、審批的管理工作。
4、負責拖拉機、機車養路費及各種交通規費徵收管理工作。
5、負責監督和檢查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和檢測工作。
6、負責駕駛員培訓管理和交通行業其他專業崗位資格培訓管理。
7、負責交通系統內車輛及個體車輛安全管理。
8、負責行業歸口統計工作。
9、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
職能:
1、負責組織編報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含企業、公路、水路、交通規費徵收與使用、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和基本建設投資)。參與交通系統重大體制改革協調和組織工作。
2、負責交通系統綜合計畫工作。
3、負責局屬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對固定資產購置與處理履行審批手續,負責企業審核、審批、撤併等管理工作。
4、負責監督檢查交通規費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5、負責企業財務管理。
6、協調參與企業經營審計、離任審計,內部審計及其他專業性審計;協調組織交通系統財務、物價、稅收大檢查。
7、負責交通系統會計人員培訓和管理工作。
8、負責機關會計工作。
9、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企業管理科
職能:
1、負責局屬企業巨觀調控和體制改革組織協調工作。
2、負責交通科技、設備、能源、技改和職工教育工作。
3、負責交通系統綜合統計工作。
4、負責企業勞動工資管理。
5、負責監督檢查企業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
6、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港口辦
職能:
1、負責港口建設規劃和資源設查工作。
2、負責對經營性港口、碼頭和水運企業實施行業管理。
3、負責協調組織客貨運輸船舶檢驗、船員考試發證工作,實施安全管理。
4、負責對集體、個體運輸船舶實施運政管理。
5、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道口辦
職能:
負責全市鐵路道口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