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採購、使用的政策措施,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計畫。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擬定本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四)擬定本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婦幼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擬定並組織實施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防治的實施辦法;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指導全市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六)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制訂、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市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八)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行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防治及事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九)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關於醫療機構質量標準、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規範的管理標準,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擬定本市重點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市重點醫學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一)擬定本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對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參與全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全市衛生隊伍建設;指導本市醫療衛生方面的交流活動。
(十二)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愛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具體工作。
(十三)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鎮衛生工作。
內設機構
行政秘書組
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本局信訪工作;指導本市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協調國外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監管所屬事業單位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組織實施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的制定和配置管理;負責衛生統計工作;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市衛生局人事股
擬定本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合理配置全市衛生人才資源;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古蹟幹部的選拔任用、考察、考核和評價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事務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系統幹部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市衛生局醫政中醫股
指導本市醫療機構改革,擬定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服務標準、監督執行醫務人員職業標準、服務規範;監督醫療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全市采供血機構和臨床用血質量;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全市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註冊和護士註冊工作。擬定本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監督及其實施;監督管理全市中醫行業,指導中醫教育、科研、技術開發引進和技術成果的利用;負責中醫宣傳教育、交流工作。
市衛生局疾控股
監督管理本市傳染病預防和食品、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工作;擬定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辦法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全市衛生執法工作;負責全市的愛國衛生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市衛生局基婦股
擬定全市農村衛生服務、社區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的實施方法和服務標準,並指導實施;貫徹實施《母嬰保健法》,監督專項技術的實施;研究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措施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我市重點醫學科研攻關,成果申報,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和醫學科技信息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繼續醫學教育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領導班子
局 長 甘 雷 負責市衛生局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計畫財務工作;
副局長 王 捷 分管政工、醫政、中醫、合作醫療工作;
副局長 蘇汝高 分管疾病預防控制、應急、衛生監督、愛國衛生、紅十字會工作;
黨委副書記 彭時興 負責局直屬機關單位與計畫生育工作,分管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辦公室、科技教育工作;
紀檢組長 王 亮 負責紀檢、監察、糾風、安全生產、精神文明與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