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監督管理的發展規劃、計畫。(二)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貫徹執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督抽驗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三)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標準和化妝品標準,執行並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地方標準和管理規範,負責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四)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流通和監督管理法規,配合相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五)貫徹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物濫用與不良反應監測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六)審批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審批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依法組織對藥品、醫療器械零售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範認證。(七)依法監督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依法監督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八)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九)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管理中藥材集貿市場。(十)利用監督管理手段,配合巨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餐飲、醫藥、保健品和化妝品產業政策;制定本市餐飲、醫藥、保健品和化妝品行業發展規劃,對餐飲、醫藥、保健品和化妝品行業進行綜合指導;指導、協調醫藥保健品行業協會開展工作。(十一)指導餐飲業和藥品等相關從業人員培訓工作。(十二)負責本市藥品藥械儲備及災情、疫情、軍需、戰備藥品藥械緊急調度。(十三)協助、協同有關部門負責醫藥行業及有關統計信息工作。(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內設機構
行政秘書組
制定並組織實施內部管理和單位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按照有關規定管理財務和報賬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外協調、機關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宣傳、培訓及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本局黨務、人事管理、紀檢監察、財務、宣傳、信訪、工會、婦女和計畫生育、綜合統計等工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
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許可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標準和經營管理規範,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和抽查檢驗,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組織保健食品、化妝品監測、評價和監督召回工作;擬定本市餐飲、保健品和化妝品行業發展規劃,對餐飲、保健品和化妝品行業進行綜合指導;負責全市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組
承擔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管理工作;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實施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資格認定製度,組織實施和監督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工作;實施藥品購銷規則,依法監督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對媒體發布藥品、醫療器械廣告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為。負責本市災情、疫情、軍需、戰備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應急儲備和調度;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質量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承擔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工作的業務指導,承擔全市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資料的收集、管理、上報工作;開展藥物濫用監測信息的收集、統計和上報;組織全市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業務培訓工作;組織檢查本市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開展情況;會同市衛生局組織檢查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的開展情況,對本市區域內發生的突發、群發的嚴重傷害或死亡不良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領導班子
局 長 馮培壯 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長 林海鷗 分管辦公室,青、工、婦,安全監管工作。
副局長 李 崗 分管市場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