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市人民法院

解放後,縣人民政府接管舊法院,1950年10月設立瓊東、樂會縣人民法院;1954年瓊東縣人民法院下設大路、長坡巡迴法庭,1955年5月撤銷巡迴法庭,設立文曲、大路人民法庭。 樂會縣人民法院下設陽江人民法庭;1958年12月,置瓊海縣人民法院;1959年11月設樂會人民法庭;1960年設長坡人民法庭;1964年,設審判委員會和刑、民事審判庭。 文化大革命期間(1967年),實行軍事管制;1968年4月,歸口縣保衛組;1972年10月1日,恢復瓊海縣人民法院及其下屬機構,設院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和加積、大路、塔洋、福田、中原、陽江人民法庭;1978年增設東紅、東太、東平、東升、南俸等5個國營農場人民法庭和彬村山華僑農場人民法庭;1979年3月,復設審判委員會;1983年5月,設立經濟審判庭;1984年7月,設立執行庭;1985年設立政工室;1988年10月設立告訴申訴審判庭;1990年6月設立行政審判庭。

海南島1950年5月解放,瓊海市原為瓊海縣,瓊海縣又由原瓊東縣、樂會縣合併而來。解放後,縣人民政府接管舊法院,1950年10月設立瓊東、樂會縣人民法院;1954年瓊東縣人民法院下設大路、長坡巡迴法庭,1955年5月撤銷巡迴法庭,設立文曲、大路人民法庭。樂會縣人民法院下設陽江人民法庭;1958年12月,置瓊海縣人民法院;1959年11月設樂會人民法庭;1960年設長坡人民法庭;1964年,設審判委員會和刑、民事審判庭。文化大革命期間(1967年),實行軍事管制;1968年4月,歸口縣保衛組;1972年10月1日,恢復瓊海縣人民法院及其下屬機構,設院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和加積、大路、塔洋、福田、中原、陽江人民法庭;1978年增設東紅、東太、東平、東升、南俸等5個國營農場人民法庭和彬村山華僑農場人民法庭;1979年3月,復設審判委員會;1983年5月,設立經濟審判庭;1984年7月,設立執行庭;1985年設立政工室;1988年10月設立告訴申訴審判庭;1990年6月設立行政審判庭。
1992年9月撤銷福田人民法庭,同時成立上埇人民法庭,1999年10月撤銷上埇人民法庭;1993年設立檔案室,2002年併入辦公室;1993年設立調解中心和法律諮詢服務中心,1994年撤銷;1993年撤銷陽江人民法庭;1993年設立法警大隊;1997年撤銷加積人民法庭;1998年撤銷大路人民法庭,同年成立泮水人民法庭;1998年撤銷告訴申訴庭,同年成立立案庭;1998年設立監察室、審判監督庭,撤銷執行庭,設立執行一庭、執行二庭;1999年撤銷東紅等6個農場法庭;2002年撤銷審判監督庭,撤銷執行一庭和執行二庭,設立執行庭,撤銷民事審判庭設立民事審判第一庭,撤銷經濟庭,設立民事審判第二庭;2006年9月復設審判監督庭。
2006年至今法院機構設定有14個:辦公室、政工室、監察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法警大隊、塔洋人民法庭、中原人民法庭、泮水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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