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11年9月, 瓊海嘉積鎮換屆選舉,時任副鎮長的李海萊被確定為鎮長提名建議人選。歷任瓊海 嘉積鎮副鎮長,瓊海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個人事件
2008年至2015年,李海萊分8次給陳大釗送了16萬元的“過年紅包”,分6次給 陳大釗送了12萬元的購物卡。 2015年春節前,李海萊主動退回人民幣8萬元給莫某某。2015年三四月,李海萊退回港幣5萬元給楊某某。在儋州市人民法院庭審後,李海萊的家屬退還人民幣6620元。對此,儋州市法院一審以行賄罪判處李海萊有期徒刑1年9個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一審宣判後,李海萊提起抗訴。
2017年8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 受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李海萊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