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權
(一)治安行政管理權1、治安行政許可權 ;2、治安行政處罰權 ;3、治安行政強制權(1) 盤問權(2)保護性人身約束權(3)強制戒毒權(4)收容教育權
(二)刑事執法權1、偵查權 2、刑事強制權
(三)緊急狀態非常措施實施權1、交通管制權 2、現場管制權 3、戒嚴執行權。
(四)警械武器使用權1、警械使用權 2、武器使用權
主要職責
縣公安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全縣公安工作的發展規劃。
2、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治安工作,打擊危害國家安全、顛覆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和刑事犯罪活動,並負責偵查、預審和起訴等工作。
3、組織指揮全縣性社會治安專項鬥爭和專項治理。協調處置重大治安和突發事件。
4、負責依法管理全縣治行政、戶籍和公民身份證的工作。
5、負責公共場所、特種行業以及危險物品的治安管理工作。
6、負責協同管理縣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7、負責協同管理邊防和消防工作。
8、負責全縣重大的警衛工作。
9、負責所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0、負責全縣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管理機動駕駛員的考核和車輛檢測及核發牌證工作。
11、加強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全縣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
12、負責全縣公民因私出境的審核工作;對境外人員在我縣居留、旅行進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案件、事件。
13、負責110和禁毒工作。
14、負責全縣公安系統內部管理,加強公安內部紀檢、督察工作及檢查、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部門及經濟民警、保全隊伍的業務工作。
15、負責全縣公安通訊和信息系統的建設、運作和管理工作。
16、負責全縣公安系統警銜的審核、上報工作。
17、抓好全縣公安隊伍董革命化、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幹警的教育培訓工作。
18、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局機關 治安管理大隊:治安綜合管理、公共場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危險物品管理。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全縣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偵察、破案、提請逮捕、移送起訴。 政工監督室: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管理。 法制室:法制宣傳、行政複議、內部監督、審核案件。 110指揮中心(辦公室):110接處警、公安通訊工作、收發傳真。 警務保障室: 禁毒大隊:打擊毒品犯罪預防毒品犯罪、宣傳毒品的危害、幫教轉化吸毒人員。 交通管理大隊:負責街道巡察、110接處警、負責處置突出事件。 第一看守所:教育人犯學法律知識、認罪伏法、交代罪行、確保倉室人犯安全。 第二看守所:教育人犯學法律知識、認罪伏法、交代罪行、確保倉室人犯安全。
(二)行政派出所 縣城派出所、營根派出所、紅毛派出所、什運派出所、灣嶺派出所、中平派出所、長征派出所、和平派出所、吊羅山派出所、上安派出所、黎母山派出所。
(三)農墾系統烏石公安分局、新偉派出所、加釵派出所、新進派出所、陽江派出所、大豐派出所、海石派出所、長安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嶺頭派出所、南方派出所、乘坡派出所。
(四)公安分局 烏石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五指山自然保護區公安分局、黎母山林業公安分局。
工作人員行為準則
(一)對黨忠誠:堅定信念、聽黨指揮、維護憲法、忠於祖國。
(二)服務人民:熱愛人民、甘當公僕、愛憎分明、除害分良。
(三)秉公執法:不徇私情、不畏權勢、嚴禁逼供、不枉不縱。
(四)清正謙明:艱苦奮鬥、克已奉公、防腐拒賄、不潔不染。
(五)團結協作:顧全大局、通力協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六)勇於獻身:忠於職守、業精技絕、機智勇敢、不怕犧牲。
(七)嚴守紀律:服從領導、聽從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機密。
(八)文明執勤:謙虛謹慎、不要特權、禮貌待人、警容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