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傳芳[原海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李傳芳[原海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李傳芳[原海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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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傳芳,男,漢族,1958年11月24日出生,海南省儋州市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天津大學研究生院管理工程專業,在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刑訴法博士學位。曾任海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2018年11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李傳芳的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職務,辦理退休。

人物履歷

1974.08-1977.09 海南儋州排浦鎮上山下鄉;

1979.09-1980.10 海南儋州排浦中學任教;

1980.10-1983.01 海南儋州總工會幹事;

1983.01-1989.01 海南儋州公安局蘭洋派出所副指導員、所長;

1989.01-1995.07 海南洋浦開發區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1995.07-1999.08 海南省瓊中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1999.08-2001.10 海南省陵水縣公安局局長兼政委、黨委書記;

2001.10-2002.01 海南省原瓊山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2.01-2006.07 海南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6.07-2007.11 海南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7.11.16- 2015.12海口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海口市勞動教養管理所第一政委;

2015.12.-2018.11.29海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海口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人物貢獻

任儋州蘭洋派出所所長期間,首創場鎮“三位一體”治安聯防網路的做法,得到公安部的肯定和嘉獎,該所被國務院授予“先進基層單位”榮譽稱號;在1995年至1999年任瓊中公安局長期間,該局在連續三次榮獲“全省優秀公安局”的基礎上,2000年又被評為“全國優秀公安局”。在陵水工作的第二年該局破天荒地被評為“全省優秀公安局”;在中美撞機事件安全保衛中,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集體一等功” 。

人物榮譽

1996年,被瓊中縣委、縣政府評為“嚴打”鬥爭先進個人;同年,被縣委評為“先進黨務工作者”。

1997年-1998年度,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

1997年-1999年,連續三年被瓊中縣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

1998年度,被瓊中縣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工作者”。

1999年-2000年,連續被陵水縣委評為“先進黨務工作者”;

1999年,被海南省委、省政府評為“全省防風抗洪搶險先進個人”。

1999-2000年度,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

2000年度,被陵水縣委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

2001年,被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精神文明辦、國家人事部授予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

2005年,被海口市委評為“信訪工作先進個人”。

2009年,被法務部授予“全國百名優秀調解員”稱號。

2009年,代表海南省赴京參加建國六十周年慶典活動。

2010年,其撰寫的《我市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現狀及對策》被法務部、全國普法辦授予“全國公務員學法用法徵文優秀獎”;其撰寫的《預防和控制我市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對策》被海南省委宣傳部、司法廳、普法辦、法學會授予“全省公務員學法用法徵文一等獎”。

2012年,其撰寫的《創新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築牢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獲海口市第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論文及研究報告二等獎。

2012年4月,代表海口市司法局赴京參加全國司法所建設先進單位表彰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受到中央領導接見。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正式任命李傳芳同志為海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2018年11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李傳芳的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8年12月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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