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1.聲門型喉癌已侵及前連合。
2.喉室癌無聲門下侵犯。
3.會厭根部、室帶癌已侵及一側杓狀軟骨、聲帶固定。
手術器械
頸部手術常規器械。
術前準備
1.頸側位x線攝片或ct檢查。
2.纖維喉鏡檢查了解聲門下有無侵犯。
麻醉
全麻。
手術方法
1.切口、分離頸前肌層、切斷甲狀腺峽部、低位氣管切開術同喉切除術。
2.切開環狀軟骨上緣,切斷環甲肌,游離甲狀軟骨,切斷甲狀舌骨和咽縮肌同環狀軟骨舌骨固定術。
3.於甲狀軟骨上緣切開,自會厭根部下作次全喉切除包括室帶、聲帶、喉室、一側杓狀軟骨。保留環狀軟骨和會厭軟骨的前3/4部。
4.鬆弛頸段氣管,將環狀軟骨上提與舌骨、會厭軟骨縫合。
5.縫合肌層和皮膚。
注意事項
1.有聲門下侵犯者,不宜作該功能性喉切除術。
2.若將環狀軟骨上提有困難時,可分離甲狀腺體部和游離頸段氣管。
術後處理
1.術後鼻飼流質,4~5周后可試拔除鼻飼管,改服糊狀半流質飲食。
2.術後4周可作發音訓練。
3.術後2~3月可拔除氣管套管。
4.使用抗生素,防止肺部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