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

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

環境糾紛解決機制是整個社會糾紛解決機制的組成部分。伴隨著社會的高度產業化,環境污染和破壞已經嚴重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社會經濟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國家將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圖書信息

出版社: 廈門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5年8月1日)
叢書名: 廈門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學系列
平裝: 511頁
開本: 16開
ISBN: 7561524250
條形碼: 9787561524251
尺寸: 24 x 17 x 2 cm
重量: 699 g

作者簡介

齊樹潔,河北武安人,1954年8月出生於福建同安。1972年12月從福建泉州一中應徵入伍(自稱“投筆從戎”)。在新疆部隊服兵役五年,足跡遍及天山南北。1978年4月退伍。1978年9月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按蘇力教授的說法,“復轉軍人進法學院”。當時全班64位同學中,有16名退伍軍人,包括朱蘇力、王世洲、劉歌、滕煒、齊海濱、開來等)。1982年7月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82年8月至今在廈門大學法律系任教,歷任講師(1986)、副教授(1991)、教授(1996)。1990年獲廈門大學民商法專業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獲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法學博士學位。曾在西南政法學院(1983)、菲律賓Ateneo大學(1989-1990)、香港大學(1994-1995,2001,2003,2005)、台灣中山大學(1999)、倫敦大學(1999-2000)、德國Freiburg大學(2000)、中國人民大學(2000)、澳門大學(2002)進修和訪問。現為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專業博士生導師、訴訟法教研室主任。

內容簡介

環境糾紛解決機制是整個社會糾紛解決機制的組成部分。伴隨著社會的高度產業化,環境污染和破壞已經嚴重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社會經濟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國家將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然而,環境污染防治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環境投訴和環境糾紛逐年遞增,環境保護的目標任重而道遠。據報導,國家將立法賦予公民以環境權,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各種環境決策的法律制度和程式,完善相關的民事、行政訴訟的制度和程式,保障公民有效地行使環境保護的健康權、知情權和參與權,鼓勵和引導民間組織、社會團體對環境保護進行社會監督。
本書是廈門大學人文社會科學橫向課題“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項目號:K82045)的學術成果,由廈門仲裁委員會、廈門大學法學院共同完成。在寫作過程中,作者收集、閱讀、翻譯了大量的中英文資料,並多次舉行專題研討會,分析環境糾紛解決實踐中的疑難問題,並探討相關的立法、司法、行政對策。本書闡述環境權、民事侵權和糾紛解決機制的基本原理,並結合環境糾紛解決的實踐,論述相關的民事訴訟、仲裁和ADR制度,介紹外國相關的立法和司法經驗。在此基礎上,借鑑外國經驗,立足我國國情,探討如何構建公正、高效、多元化的環境糾紛解決機制。

目錄

緒論
一、環境糾紛的概念和特徵
二、糾紛解決機制的基本法理
三、各國環境糾紛解決機制
四、我國環境糾紛解決機制之分析
五、我國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的完善
六、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的發展趨勢
第一編 環境保護與環境糾紛
第一章 環境保護法概述
第二章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和制度
第三章 環境糾紛行政處理制度
第二編 環境糾紛與民事侵權
第四章 環境權的基本法理
第五章 環境侵權的民事責任
第六章 環境侵權的法律救濟
第三編 環境糾紛與民事訴訟
第七章 環境糾紛的訴權保障
第八章 環境糾紛公益訴訟
第九章 環境糾紛集團訴訟
第十章 環境糾紛訴訟制度的完善
第四編 環境糾紛與仲裁制度
第十一章 仲裁法概述
第十二章 仲裁協定
第十三章 仲裁管轄權
第十四章 仲裁程式
第十五章 臨時仲裁制度
第十六章 環境糾紛仲裁制度
第五編 環境糾紛與ADR
第十七章 ADR的基本原理
第十八章 環境糾紛的談判解決
第十九章 環境糾紛的調解解決
第二十章 環境糾紛ADR制度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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