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決定組織結構理論的類別
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社會學對組織理論的發展產生了最為強大的影響。組織社會學成為組織理論的一個重要分支。70年代中期以來,出現了三種以社會學為基礎的新的組織結構理論。它們是漢南(Hannan)和弗瑞曼(Free—man)的總體生態理論、邁耶爾(Meyer)和羅萬(Rowan)以及祖克爾(Z也cker)的制度理論、帕弗爾(Pfeffer)和沙蘭西克(Salaneik)的資源依賴理論。這三個理論範式屬於環境決定組織結構理論的類別。
總體生態理論認為,組織變革的主要機制並不是單個組織進行的有目的的澗整,而是一個達爾文式的自然選擇過程。因此,當一個組織在總體水平上不能適應環境變化時;將會被新的、適應性強的組織所取代。
制度理論認為,組織結構主要不是由完成·定工作任務的客觀需要決定的,而是迎合更大社會範圍內的團體關於組織形式合法性、有效性和理性的看法的產物。因此,一個組織的組織結構有表回結構和實質結構之分。
資源依賴理論認為,組織對外部資源有依賴性,它會通過許多手段去控制這些資源,組織自身有維持獨立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