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09年12月,由北京中化聯合認證有限公司承擔了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開展環保肥料產品認證的研究課題”。完成課題研究後,提出了環保肥料產品認證的技術方案。
出台背景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肥料對提高農作物產量做出了重要貢獻,但隨著肥料使用量的不斷增加,我國面臨的肥料質量安全和環境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肥料的過量使用,許多有毒、有害物質,滲入土壤中,造成環境污染,生態惡化,耕地質量下降,農業再生產能力降低以及人畜中毒等問題。其原因既有科學用肥的問題,也有肥料的質量問題。肥料的質量安全嚴重製約著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直接或間接地威脅著人們的身心健康,如何從肥料的質量入手,嚴格控制產品中的有害物質,有效地防治環境污染迫在眉睫。
2009年底國家出台了《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指標》GB/T23349-2009國家標準,旨在用標準化的手段控制肥料生產領域中的污染問題。
危害
一是化肥中的有害物質對植物的生長發育或者通過飼料、食物的食物鏈,對人、畜、禽的健康發生危害。有些劣質化肥的重金屬在土壤中常年積累,導致農田生態環境污染,對人民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二是農產品品質下降,風味口感降低,瓜果蔬菜含糖量下降,發病率上升,耐貯性差,局部地區超量使用氮肥使蔬菜硝酸鹽和亞硝酸鹽含量超標。
三是引起土壤板結、酸化、鹽化,地力下降,農產品中積累大量的硝酸鹽。農產品在儲藏中所含硝酸鹽還原為亞硝酸鹽,可導致胃癌和食道癌。據有關報導,全世界每年患癌症的500萬人中,有50%左右與食品的污染有關。
四是化肥平均有效利用率低,我國目前化肥的利用率一般在30%~40%,而國外已開發國家化肥有效利用率普遍為50%,部分高達70%。由於化肥在施用中不能被充分利用,每年都有大量的化肥流失,對水體和大氣造成污染和危害,含有重金屬的化肥流失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更為突出。
可行性
環保生態肥料產品認證的技術方案是通過國家認證認可制度,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對肥料產品生產的原料、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的環保特性進行控制和監督,通過加強對肥料產品有害物質的控制,完善企業的管理體制,提高企業的產品安全責任意識,從而有效控制肥料的環境污染。
肥料環保產品認證的實施和推廣,有利於提高認證企業內部的環保質量管理水平和產品環保質量水平,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與關懷意識;有利於擴大產品和企業知名度,樹立良好的信譽和品牌形象,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有利於增強產品用戶、政府部門等相關利益方對產品的信心,在化肥淡季儲存企業招標、產品評優等活動中樹立競爭優勢。
積極意義
就現實而言,“環保化肥”和“化肥中重金屬含量”的問題還未被列入強制性範疇,但實施此項認證能夠為企業帶來的積極意義不言而喻,其大致上可為以下幾點:
1、有助於企業加強環保意識,從生產所需採購的源頭開始把關,將生態環保理念擴展到企業的每一項安全、生產步驟中去,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和公共意識。
2、有利於提升化肥生產企業的社會責任,填補化肥自願性環保產品在認證認可方面的空白,同時在社會上倡導優先發展、生產和使用環保生態化肥的理念。
3、有利於為企業提供額外的擇優評定依據,並在政府的行政性檢查中節省某些項目的檢查審核環節,更可能得到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最終得到實際的實惠,節省企業的成本。
4、有利於加強環境保護理念的深入推廣,減少施用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化肥對於土壤、空氣、水源等環境資源的破壞。以及減少可能帶來的對於人畜身體的損害。
5、有利於引導社會輿論,引起社會共鳴,並最終使獲得認證的企業更快速的被終端用戶所接受。
6、回響國家政策的重點,針對2010年國家重點排查環保不達標企業的行動方針,從多個方面自我強化、自我監控,起到行業表率的作用。
所需資料
1. 註冊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2. 質量檔案[質量手冊、程式檔案(含工藝流程圖)
3. 產品一致性清單(包含主要原材料及供應商名錄)
4. 是否符合國家及部門法規等管理要求(需要時)
(如: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安全認證、環保要求等,請附上證書複印件)
5. 型式檢驗報告(申請認證範圍內,12個月內的每單元肥料產品依據GB/T23349及相應產品標準的形式檢驗報告各一份);
6. 分包協定(如生產、檢測過程等有分包情況下,請提供分包協定);(需要時)
7. 商標註冊證明。(企業要求在證書上體現商標時須提供)
8. 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儀器設備清單;
9. 企業的社會責任聲明;
10. 其他:如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
認證結果
北京中化聯合認證有限公司對通過環保生態肥料產品認證的企業頒發“環保生態肥料產品認證”證書,企業可在其產品包裝標識及相關宣傳材料中,使用“有害物質限量符合環保產品認證”字樣,以及“環保生態產品”綠色標誌。
實施規則
1.適用範圍 本規則適用於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的肥料產品的環保生態產品認證。
2.認證模式 初始工廠檢查+產品抽樣檢測+獲證後監督
3.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
認證委託
3.1.1申請單元劃分
3.1.2申請檔案
認證申請人應提交正式委託認證的申請並隨附以下資料:
1. 申請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等註冊證明材料;
2. 申證產品描述、產品的加工工藝流程(應註明影響有害物質限量的關鍵控制點)簡述;
3. 註冊商標複印件(需要時);
4. 主要原材料及其供應商名錄;
5. 申請人組織機構圖、相關質量檔案及支持性檔案目錄;
6. 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檢驗報告(12個月內的每單元肥料產品依據GB/T 23349及相應產品標準的型式檢驗報告各一份);
7. 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儀器設備清單;
8.企業的社會責任聲明;
9. 其他資料(如: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
3.2產品抽樣檢驗
一般情況下,產品抽樣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工廠檢查。根據需要,產品抽樣檢驗和工廠檢查可同時進行。
3.2.1抽樣原則
樣品應從每個申請認證單元的每個品種中抽取正常批量生產且經工廠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產品,優先抽取高等級產品,高等級產品可覆蓋低等級產品。
抽樣人員由認證機構指定。
3.2.2 抽樣方案、樣品縮分和試樣製備
按相應的產品標準進行抽樣、樣品縮分和試樣製備。每種產品抽取0.5kg×2份,樣品縮分後分別裝入兩個適宜的容器中,作好標誌,貼上封條。2份樣品均送到由認證機構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3.2.3認證依據標準及試驗項目
表1 重金屬認證依據標準及試驗項目
表2 其他有害物質認證依據標準及試驗項目
3.2.4結果判定
3.2.4.1 抽樣檢驗結果同時符合表1和表2的要求時,則判定該批產品質量符合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3.2.4.2 如果檢驗結果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表1和表2規定的要求時,則判該項批產品質量不符合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產品檢測不合格,企業整改三個月後,重新抽樣,按照表1和表2規定的要求進行複試,複試檢測結果若有一項指標不符合,則判該項批產品不符合有害物質限量要求;若複試檢測結果全部符合要求,則判該批產品質量符合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3.2.5檢驗機構
樣品檢驗應在與HQC簽約並委託的檢驗機構進行,不得委託生產企業或其他檢驗機構進行。
標誌樣式
註:本標誌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