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縣教育委員會

璧山縣教育委員會的辦公室的工作職能是承辦教委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憑教委領導簽字的檔案材料用印。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出本縣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

二、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草案,草擬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的方案。組織、指導、協調和督促本縣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全縣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三、負責全縣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健康教育、國防教育、環境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勞動教育、安全教育的管理工作。

四、組織和開展教育體制改革、教育教學工作改革、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需要的教育體系和運行機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負責幼兒教育的辦園資格審查,指導幼稚園(班)園舍建設,教玩具配置及教育教學工作。

六、負責普通教育的教育教學常規管理、課程設定監督、教材征訂、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試工作。

七、負責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及“三殘”兒童、少年的普查、入學工作。

八、負責職業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試、推薦就業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社會力量辦學學校的審批。負責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推廣農村科技成果。負責成人教育幹部師資培訓提高。負責成人教育教學研究,編寫簡易的鄉土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

十、負責全縣學校現代教育技術、電化教育工作以及圖書資料室、理化生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的學歷考試、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組建考生檔案材料以及考生體檢、面試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的教師管理工作,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管理、指導學校幹部和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學校幹部、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證書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人事調配工作及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就業安置工作。管理教職工的考核、職稱評定和獎懲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四、督促檢查教育系統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會同縣財政部門負責全縣學校經費的預算管理、款項劃撥。

十五、指導學校的校園規劃、基建工作、校地校產管理工作和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工作。

十六、指導教育產業、勤工儉學、學校後勤改革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七、負責對各鄉鎮政府的教育工作及有關委、辦、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比、指導。

十八、負責教育系統、信訪、監察、教育經費檢查審計工作。

十九、管理、指導全縣的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二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人事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教育科

〔工作職能〕承辦普通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工作以及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健康教育、國防教育、環境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勞動教育、安全教育的管理工作。

〔舉辦幼稚園(班)程式〕書面申請→街辦、鄉鎮政府簽注意見→教委審批、辦理辦園許可證→到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到衛生局辦理衛生許可證→到民政局辦理非經營企業登記證。交驗材料為:申辦報告,幼師和保育員學歷證明、健康證複印件,場地證明、資金證明。

〔舉辦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程式〕申辦報告→街辦、鄉鎮政府簽注意見→教委審批。交驗材料為申辦報告、資金來源、資金數額、產權證明、辦學章程、場地師資證明、教學計畫。

〔轉學〕向就讀學校申請並領取轉學聯繫表一式二份→轉進轉出學校簽意見蓋章,教委審批。

〔休學〕本人申請→學校簽意見蓋章→教委審批。交驗材料為申請和縣級醫院證明。

〔留級〕本人申請→學校簽意見蓋章→教委審批。交驗材料為家長或監護人簽字的申請一份。

督導室

〔工作職能〕承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局級工作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街道辦事處、鄉鎮教育辦公室及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工作。

組織人事科

〔工作職能〕承辦學校幹部、教師的人事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任免學校領導幹部。按教師調動程式辦理調動手續。

〔師範類畢業生考錄〕畢業生憑報到證報到→公布考試錄取方案→考試→公布考試錄取情況→辦理報到手續。

〔正常退休〕本人填表→學校審核→教委批准發文。所備材料:退休表一份,一寸照片一張。

〔病退〕本人填表→學校簽意見→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批准→教委發文。

〔死亡安葬、撫恤〕學校上報材料→教委審查發文。必備材料:死亡報告、火化證明、應享受遺屬補助人員證明材料。

監察室

〔工作職能〕承辦教育系統紀檢、監察案件,接待民眾來訪,處理人民來信。

計畫財務科

〔工作職能〕承辦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工作、財務審計工作和基建後勤工作。

〔學校申請專項資金〕學校申請→教委調查→教委、財政局研究→教委、財政局聯合行文。

〔基建〕學校申請→教委向計經委轉函請求立項→計經委批准→學校到有關單位辦理建設手續→教委協助監督施工。

教育工會

〔工作職能〕指導教育系統各基層工會開展工作,批准基層工會選舉結果。

〔基層工會換屆程式〕學校黨組織交本級工會換屆方案→教育工會審批方案→學校組織換屆→上報換屆選舉結果→審核行文。

招生自考辦公室

〔工作職能〕承辦大學、中專、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招生程式〕報名→資格審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體檢→志願填報指導→組織考試→通知成績和分數線。

必備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收費:按市物價局和縣物價局批准標準。

〔自學考試程式〕報名→領取准考證、座簽→考試→發放成績→辦畢業證書。

必備材料:身份證

電化教育教學儀器站

〔工作職能〕承擔學校電化教育、計算機教育、實驗室建設、圖書室建設、電化教學、實踐教學、現代教育技術套用的管理和指導工作,並為學校設備購置提供服務。

到電教站領取或借用設備、器材:憑學校介紹信。

教學工作研究室

〔工作職能〕承擔研究教育思想、教育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方法手段、課程評價工作,研究開發教育資源、探索教學規律。指導學校最佳化教學過程、改進教學工作、指導並推廣教改經驗。制定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監控中國小教學質量,組織過程性教學質量評估和必需的統一命題、測試及對測試結果的評價、處理。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實驗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

教育服務中心

〔工作職能〕承辦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工作的規劃、協調、

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

安全穩定辦公室

〔工作職能〕負責機關、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穩定工作。

學生支助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本地區生源地貸款的受理和對借款學生進行資格初審;負責組織本地區生源地貸款簽約,協助市分行發放貸款;協助市分行進行貸款契約管理。按市分行規定建立貸款學生管理台帳,加強與學生家庭(法定監護人)的聯繫,及時掌握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和畢業後的去向動態,做好貸後管理工作和催收貸款本息;負責落實、辦理本地區風險補償金和財政貼息資金歸集;負責按市分行要求,撰寫貸款資產分析報告和貸款專戶報告;負責本地區生源地貸款的宣傳、誠信建設工作。

高校在校大學生助學貸款流程

1、高校在校大學生助學貸款所需材料

(1)每年7-9月暑假期間,按教育部要求,由學生本人將在學校審查通過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表三)和《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附表四)交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在區縣資助中心領取並填報《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3)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及一名親友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借款學生家庭戶口頁複印件;

(4)學籍證明(學生證及複印件);

(5)高校收費通知原件及複印件;

(6)家庭狀況或經濟困難的相關證明材料:

普通高校新生申請助學貸款流程

1、通過預申請的擬貸款學生,在取得正式錄取通知書或註冊學生證後,向縣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學生如實填寫並經學校,村(居)委會和街道、鄉鎮核實、簽署意見並蓋章的《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2)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及一名親友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借款學生家庭戶口頁複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複印件);

(4)高校收費通知原件及複印件;

(5)家庭狀況或經濟困難的相關證明材料

低保證、待業證、傷殘證;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病歷;特(貧)困戶(民政部門登記在冊);孤兒等可用於證明符合八種重點照顧對象的相關材料。

2、契約簽訂的要求

(1)、自備銀行卡

由借款學生事先在中國農業銀行璧山縣中山支行營業部辦理(來時應先辦此卡,持卡簽借款契約)。

(2)、簽約時,借款人(學生)、共同借款人和一名親友必須親自前往縣管理中心,按時簽署契約,並攜帶戶籍證明和居民身份證供查驗。自備黑色簽字筆一支。

3、貸款發放

(1)、縣管理中心在收到貸款後2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轉代理結算行;

(2)、代理結算行依據縣管理中心提供的貸款清單,於2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學生個人賬戶;

(3)、借款學生憑契約及《回執》入學報到、註冊使用。高校應及時將(簽章)回執送達縣管理中心(也可由學生郵寄回縣管理中心)。經確認、匯總後,並通知代理結算行辦理貸款資金支付手續,將貸款劃轉至高校收費賬戶。

領導簡介

張 忠:黨工委副書記、主任,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計畫財務、基建、教育督導等工作,對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總責。

張繼仁:黨工委書記、副主任,主持黨工委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教育服務與資助等工作,對教育系統教師穩定工作負總責。

徐安茂:黨工委委員、副主任,分管教育管理、教育科研等工作。

李 好: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分管黨務、紀檢監察、信訪穩定、群團組織等工作。

唐 剛:黨工委委員、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分管機關事務、教育督導等工作,協助主任分管計畫財務、基建工作。

朱華凱:副調研員,分管招生自考、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工作,負責安全穩定日常工作。

職能職責

辦公司

〔工作職能〕承辦教委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憑教委領導簽字的檔案材料用印。

教育科

〔工作職能〕承辦普通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工作,社會力量辦學審批以及學校德育、團隊、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健康教育、國防教育、環境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法制教育等管理工作。

〔舉辦學前教育機構程式〕舉辦者提交書面申辦報告→街鎮教育管理中心實地考察、簽注意見,並報政府蓋章→縣教委組織考察、審批、頒發辦學許可證→到民政局辦理法人資格證→到發改委辦理《收費許可證》或收費備案。交驗材料為:申辦報告,舉辦者基本信息,場地使用證明,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檔案,公安消防部門提供的消防安全證明,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的衛生保健證明,食品安全主管部門提供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明,建築部門提供的房屋安全合格意見書和環保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各類人員資格證明檔案。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

〔舉辦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機構)程式〕舉辦者提交書面申辦報告→教委初審、實地查看→下達籌建通知書→舉辦者籌建→檢查驗收→教委審批、頒發辦學許可證。交驗材料為申辦報告、資金來源、資金數額、產權證明、辦學章程、場地使用及消防安全證明、師資證明、教學計畫。審批時限: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

〔轉學〕向原就讀學校申請並從學籍庫中列印轉學聯繫表一式二份→轉進轉出學校簽意見蓋章,教委審批。

〔休學〕本人申請→學校簽意見蓋章→教委審批。交驗材料為申請和休學證明材料。

〔留級〕本人申請→學校簽意見蓋章→教委審批。交驗材料為家長或監護人簽字的申請一份。

督導室

〔工作職能〕承辦對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局級工作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街道辦事處、鎮教育辦公室及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工作。

組織人事科

〔工作職能〕承辦學校幹部、教師的人事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任免學校領導幹部。按教師調動程式辦理調動手續。

〔師範類畢業生考錄〕畢業生憑報到證報到→公布考試錄取方案→考試→公布考試錄取情況→辦理報到手續。

[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考試程式:檔案確定考試對象和條件→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參加考試→成績公布。

教師資格認定程式:成績合格者為認定對象→網上申報→資格認定。

〔正常退休〕本人填表→學校審核→教委批准發文。所備材料:退休表一份,一寸照片一張。

〔病退〕本人填表→學校簽意見→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批准→教委發文。

〔死亡安葬、撫恤〕學校上報材料→教委審查發文。必備材料:死亡報告、火化證明、應享受遺屬補助人員證明材料。

監察室

〔工作職能〕承辦教育系統紀檢、監察案件,接待民眾來訪,處理人民來信。

計畫財務科

〔工作職能〕承辦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工作、財務審計工作和基建後勤工作。

〔學校申請專項資金〕學校申請→教委調查→教委、財政局研究→教委、財政局聯合行文。

〔基建〕學校申請→教委向計經委轉函請求立項→計經委批准→學校到有關單位辦理建設手續→教委協助監督施工。

教育工會

〔工作職能〕指導教育系統各基層工會開展工作,批准基層工會選舉結果。

〔基層工會換屆程式〕學校黨組織交本級工會換屆方案→教育工會審批方案→學校組織換屆→上報換屆選舉結果→審核行文。

招生自考辦公室

〔工作職能〕承辦大學、中專、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招生程式〕報名→資格審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志願填報指導→組織考試→通知成績和分數線。

必備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收費:按市物價局和縣物價局批准標準。

〔自學考試程式〕報名→領取准考證、座簽→考試→發放成績→辦畢業證書。

必備材料:身份證

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

〔工作職能〕承擔學校電化教育、計算機教育、實驗室建設、圖書室建設、電化教學、實踐教學、現代教育技術套用的管理和指導工作,並為學校設備購置提供服務。

到電教站領取或借用設備、器材:憑學校介紹信。

教育科學研究所

〔工作職能〕承擔研究教育思想、教育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方法手段、課程評價工作,研究開發教育資源、探索教學規律。指導學校最佳化教學過程、改進教學工作、指導並推廣教改經驗。制定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監控中國小教學質量,組織過程性教學質量評估和必需的統一命題、測試及對測試結果的評價、處理。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實驗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

教育服務中心

〔工作職能〕承辦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工作的規劃、協調、

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

安全穩定辦公室

〔工作職能〕負責機關、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穩定工作。

學生資助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本地區生源地貸款的受理和對借款學生進行資格初審;負責組織本地區生源地貸款簽約,協助市分行發放貸款;協助市分行進行貸款契約管理。按市分行規定建立貸款學生管理台帳,加強與學生家庭(法定監護人)的聯繫,及時掌握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和畢業後的去向動態,做好貸後管理工作和催收貸款本息;負責落實、辦理本地區風險補償金和財政貼息資金歸集;負責按市分行要求,撰寫貸款資產分析報告和貸款專戶報告;負責本地區生源地貸款的宣傳、誠信建設工作。

高校在校大學生助學貸款流程

1、高校在校大學生助學貸款所需材料

(1)每年7-9月暑假期間,按教育部要求,由學生本人將在學校審查通過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表三)和《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附表四)交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在區縣資助中心領取並填報《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3)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及一名親友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借款學生家庭戶口頁複印件;

(4)學籍證明(學生證及複印件);

(5)高校收費通知原件及複印件;

(6)家庭狀況或經濟困難的相關證明材料:

所在學校的欠費證明;低保證、待業證、傷殘證;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病歷;特(貧)困戶(民政部門登記在冊);孤兒等可用於證明符合八種重點照顧對象的相關材料。

2、契約簽訂的要求

(1)、自備銀行卡

由借款學生事先在中國農業銀行璧山縣中山支行營業部辦理(來時應先辦此卡,持卡簽借款契約)。

(2)、簽約時,借款人(學生)、共同借款人和一名親友必須親自前往縣管理中心,按時簽署契約,並攜帶戶籍證明和居民身份證供查驗。自備黑色簽字筆一支。

3、貸款發放

(1)、縣管理中心在收到貸款後2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轉代理結算行;

(2)、代理結算行依據縣管理中心提供的貸款清單,於2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學生個人賬戶;

(3)、借款學生憑契約及《回執》入學報到、註冊使用。高校應及時將(簽章)回執送達縣管理中心(也可由學生郵寄回縣管理中心)。經確認、匯總後,並通知代理結算行辦理貸款資金支付手續,將貸款劃轉至高校收費賬戶。

普通高校新生申請助學貸款流程

1、通過預申請的擬貸款學生,在取得正式錄取通知書或註冊學生證後,向縣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學生如實填寫並經學校,村(居)委會和街道、鄉鎮核實、簽署意見並蓋章的《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2)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及一名親友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借款學生家庭戶口頁複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複印件);

(4)高校收費通知原件及複印件;

(5)家庭狀況或經濟困難的相關證明材料

低保證、待業證、傷殘證;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病歷;特(貧)困戶(民政部門登記在冊);孤兒等可用於證明符合八種重點照顧對象的相關材料。

2、契約簽訂的要求

(1)、自備銀行卡

由借款學生事先在中國農業銀行璧山縣中山支行營業部辦理(來時應先辦此卡,持卡簽借款契約)。

(2)、簽約時,借款人(學生)、共同借款人和一名親友必須親自前往縣管理中心,按時簽署契約,並攜帶戶籍證明和居民身份證供查驗。自備黑色簽字筆一支。

3、貸款發放

(1)、縣管理中心在收到貸款後2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轉代理結算行;

(2)、代理結算行依據縣管理中心提供的貸款清單,於2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學生個人賬戶;

(3)、借款學生憑契約及《回執》入學報到、註冊使用。高校應及時將(簽章)回執送達縣管理中心(也可由學生郵寄回縣管理中心)。經確認、匯總後,並通知代理結算行辦理貸款資金支付手續,將貸款劃轉至高校收費賬戶。

中國小衛生保健機構

工作職責

1、協助教育行政部門規劃、部署學校衛生工作。協助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實施學校衛生工作。

2、調查研究本地區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狀況。
3、開展和指導中小學生常見疾病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
4、幫助學校開展健康教育和諮詢,普及衛生保健知識,提高學生的衛生素養和自我保健能力。

5、協助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本轄區中國小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計畫,負責對本轄區內的中國小衛生技術人員和健康教育課教師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

6、指導學校開展各項衛生工作,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教學衛生、體育衛生、環境衛生、勞動衛生、飲食衛生等實施衛生監督。

7、開展轄區內學生衛生保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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