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雲寺事件

瑞雲寺事件

2013年12月8日上午7時30分,數百人手持各種工具衝進福州市晉安區瑞雲寺毀寺驅僧,暴力毀佛。寺院老法師受驚病倒。 12月9日下午,瑞雲寺所在象園村委會幹部前來驅趕堅守廢墟的老法師,並當老法師俗家晚輩面,勒令其還俗。在老法師的堅守下,村幹部逼迫其簽下“生死協定”——你非在廟裡住,一切後果自負,病了自己治,死了自己抬。 12月11日早上,大量身穿保全服的不明身份人員再次闖入,將兩位老法師綁架,強行抬出寺院。 12月13日,老法師被軟禁在新寺院。門前有看守,不讓進出,一不讓看望她的法師和居士進來。明參法師說:這裡是“活地獄”。 12月30日,拆遷辦拿著與佛協簽署的非法拆遷協定讓明參法師簽字。明參法師表示協定內容都沒看清楚,不能簽字。 2014年1月1日,農曆十二月初一,按寺院慣例,明參法師要在癸巳年最後一個初一發給弟子平安諜。瑞雲寺所在街道村民管委會柯培惠、柯興妹等帶村民衝進明參法師臥室搶平安諜,搶奪中有肢體衝突,老法師無助掙扎,再次病倒。

事件背景

象園瑞雲寺地處福州市晉安區象園村,始建於1896年,迄今已百年有餘,以供奉肉身得道的當地人柯雲塵真身——後稱“柯文佛”,而聞名遠近。該寺占地面積560餘平方米,建築面積870餘平方米,大小殿堂共24開間。寺中常住為兩位老比丘尼,一位是70多歲的住持明參法師,另一位老法師已經80多高齡。兩位老人家每日念佛、打坐,同時為周圍的信眾居士提供宗教服務。

事件概況

2010年,瑞雲寺的平靜被舊城改造的轟鳴聲打破,從此,兩位老人家開始了提心弔膽、驚魂不定的“拆遷戶”生活。該片區從2010年開始陸續拆遷,但據象園瑞雲寺常住僧人及多位居士反映,該寺一直未接到要被拆遷的相關通知。

“……有關部門和人員利用職權,公然違反《福建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02年9月29日公告)、《關於城市建設中拆遷教堂、寺廟等房屋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國宗發[1993]21號)規定,未經寺院負責人和當地廣大村民同意,由晉安區民族與宗教事務局鄭XX副局長一手精心策劃、操縱安排象園瑞雲寺拆遷安置工作。其曾多次在不同場合口頭以通牒、要挾、逼迫等方式威逼寺院負責人立即同意拆遷,並曾揚言:若拒不搬遷,將派晉安區佛教協會人員進駐寺院進行整頓,進行行政干預;如果經過整頓拒不配合搬遷,將強行解除釋明參的住持身份……”

2013年12月8日

強拆前20分鐘,八旬老法師從容禮佛。 強拆前20分鐘,八旬老法師從容禮佛。

上午7時30分,上百人衝進福州瑞雲寺實施強拆,手持各種工具,對佛像進行搶奪,甚至用吊車直接吊走佛像。強拆方對住持法師惡言:“敬酒不吃吃罰酒,寺廟不是養老院,該回家就回家去。”在場的鳳凰佛教編輯相機被搶,鳳凰團隊成員被圍打衝散,人身安全受到極大威脅。

上午9時左右,瑞雲寺已經對外封鎖,所有前來聲援瑞雲寺的僧人和居士都無法進入寺廟。

警方唯一一次趕到寺外,是因為拆遷方以“擾亂現場,在現場拍照,侵犯他們肖像權”為由報警,警方直接將在現場沒有任何違法舉動的鳳凰網特約調查員邢律師帶回福州象園派出所,卻沒有接應居士的報警。攝影師曹老師被圍打相機被搶腿部受傷後,也失去聯繫。

上午11時10分,經省宗教廳協調,邢師兄已獲安全。而曹老師一直沒有訊息。

下午1時30分左右,前方關於鳳凰佛教團隊的訊息尚能及時傳達,但由於寺院被拆遷方封鎖,攝影師相機被搶,很長一段時間內,外界並不能了解寺內正在發生的具體狀況以及令廣大網友揪心的兩位老法師的現狀。直至下午才傳來隻言片語的訊息:

瑞雲寺被徹底摧毀 瑞雲寺被徹底摧毀

瑞雲寺內部基本拆完,正在拆觀音殿,東西也都搬完。兩位老法師已經無法站立,有4位居士在現場照顧,今夜她們如何度過?命運堪憂。

下午2時30分,鳳凰網攝影師曹老師依然沒有訊息……

晚上9時許,拆遷方撤走,調查人員進入瑞雲寺遺址查看,一片狼藉,照明設施完全被毀,僅有一個佛龕上點著一隻小小的蠟燭。借著燭光可以見到大殿里的釋迦牟尼佛像被砸毀,韋馱像和其他佛像都不見了,佛龕被損毀,面目全非,只留了幾個柱子。柯文佛已經被搬走。唯有殘損的頭部和跏趺的足部尚能辨認。佛像的碎片旁是用於破壞的鏟子、掃把等工具。

晚上10時14分,前方記者終於聯繫上了失去聯絡13個小時的曹老師。曹老師平安,網友們暫時鬆了一口氣。

2 013年12月8日

強拆受驚仍臥床堅守的老法師 強拆受驚仍臥床堅守的老法師

瑞雲寺內佛像被毀,一片狼藉。但瑞雲寺的百年歷史並沒有被終結,瑞雲寺常住法師依然安靜地躺在遍地瓦礫中等待天明。

2013 12 9 日上午

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廳長楊志英親自前往瑞雲寺看望住持明參法師,對明參法師表達了省民宗廳的處理態度,並對法師表示:拆遷協定要重新簽訂(原拆遷協定不合法),今後明參法師還是瑞雲寺住持,關於瑞雲寺的工作(包括拆遷安置等),一定會徵得明參法師的同意。福州市民宗局負責人、晉安區民宗局負責人均在場。

2013 12 9 日下午

福州市晉安區象園街道和象園村委會的幾位幹部對病臥在床的瑞雲寺老法師說:“寺院不是養老院,趕緊回家。”並找來老法師俗家的晚輩,勒令其帶老法師“還俗”回家。老法師堅持不還俗,其晚輩尊重其信仰意願,跪求村幹部允許老法師住在寺院。村幹部便逼老法師簽下協定:“你非在廟裡住,一切後果自負,病了自己治,死了自己抬。”

為堅守道場,老法師最終同意了這個生死協定。

2013 12 11 日早上

大量保全將兩位老法師強行抬出瑞雲寺。在場信眾居士驚恐萬分。兩位老法師在途中曾經打電話呼救,當時已經失去聯繫,瑞雲寺新址拉上警戒線,老法師情況不明。

2013年12月13日

老法師被軟禁在新寺院。門前有看守,不讓進出,一不讓看望她的法師和居士進來。明參法師說:這裡是“活地獄”。

2013年12月30日

拆遷辦拿著與佛協簽署的非法拆遷協定讓明參法師簽字。明參法師表示協定內容都沒看清楚,不能簽字。

2013年12月31日

明參法師泣述強拆真相:

上面有人看著,下面有人看著,我內心感到不安全呀,我不敢下去呀,他們會打我啊,我一個人害怕。

瑞雲寺的東西還給我就可以了。

瑞雲寺從拆遷到現在也沒有簽協定,大家說我們獅子大開口400萬,我確實沒有說過。這是區佛協帶著估價的人來,他們說要做工程估價。

做個廟做成這個樣子,我傷心呀我傷心。

他們就是強盜。

明參法師得到政府部門僅有的“關懷”是“被徵求是否需要列清單補償在強拆過程中損失的日用品”。

2014年1月1日

2014年第一天,農曆十二月初一,按寺院慣例,明參法師要在癸巳年最後一個初一發給弟子平安諜。瑞雲寺所在街道村民管委會柯培惠、柯興妹等,帶了一些村民衝進明參法師臥室搶平安諜,搶奪中有肢體衝突,在現場目擊的居士稱“對方大打出手,老法師只能無助地掙扎,死死地守護著居士們的平安諜,今天又病倒了”。

事件關鍵

未與寺方簽署合法拆遷協定

住持明參法師七十多歲,另一位法師八十多歲 住持明參法師七十多歲,另一位法師八十多歲

瑞雲寺拆遷歷時三年,寺院僧團一直無法找到拆遷人協商拆遷協定。所有拆遷通知和警告,都是相關部門口頭下達。瑞雲寺作為被拆遷人根本沒有機會主張權益,並且也沒有得到一分補償款。

203年10月24日,福州市晉安區建設投資發展中心、福州市晉安區房屋拆遷工程處與晉安區佛教協會簽訂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定。該協定繞開了寺廟方。明參法師稱,聽說區佛協手上有個協定,但沒有見過,自己沒有參與簽訂協定。

違反《宗教事務條例》

法律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6號《宗教事務條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因城市規劃或者重點工程建設需要拆遷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的房屋、構築物的,拆遷人應當與該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協商,並徵求有關宗教事務部門的意見。”

殘損的佛像頭部 殘損的佛像頭部

瑞雲寺是宗教活動場所,根據法規,拆遷必須與瑞雲寺協商。

寺院被拆,佛像被毀

大殿里的釋迦牟尼佛像被砸毀,韋馱像和其他佛像都不見了,佛龕被損毀,面目全非,唯有殘損的頭部和跏趺的足部尚能辨認。

逼迫僧人還俗

福州市晉安區象園街道和象園村委會幹部對病臥在床的瑞雲寺老法師說:“寺院不是養老院,趕緊回家。”並找來老法師俗家的晚輩,勒令其帶老法師回家。老法師堅持不還俗,村幹部便逼其簽下生死協定:“你非在廟裡住,一切後果自負,病了自己治,死了自己抬。”

策動寺俗紛爭,保障個己謀利

拆遷方不斷策動寺俗紛爭,利用民眾斗民眾,通過演“廟產興學”的戲碼、臨時組建管委會、用“新寺”說事、以“家族遺產”之名等手段製造寺俗矛盾,強奪寺院管理權,趕走老法師。

拆廟毀佛後,帽子照扣,髒水照潑

廟也拆了,佛像也毀了,老法師被強行抬走,拆遷辦反給瑞雲寺扣上了一頂“獅子大開口要價400萬”的帽子。

事實上,拆遷方一分錢也沒有支付給寺院,但這個帽子卻一直在寺院被夷平,佛像都砸毀,僧人被趕走後還在用。因為必須用。對於謀利者而言,當你要說我貪腐時,我先大罵你貪,當你被貪婪的帽子扣牢時,就再也沒有能力抽我的老底。先發制人,讓自己的貪腐一路逍遙,沒有紅燈!

兩隻替罪羊

民眾是第一替罪羊:挑逗民眾斗民眾

佛協是第二替罪羊:為他人作嫁衣裳

拆遷補償款存疑

《搬遷說明》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定簽訂後,其約定的搬遷、佛像重塑及佛事等費用已全額匯至晉安區佛教協會賬戶,“專款專用,由信眾代表負責對瑞雲寺實施搬遷。”瑞雲寺搬遷、佛像重塑及佛事等費用為75.6萬元。

焦點分析

用公益的名義犧牲公益——二選一的僵局由誰設?

在瑞雲寺拆遷事件里,讓官方和拆遷方最為義正辭嚴的“聲討”,是瑞雲寺的舊址占據了拆遷區域內計畫新建的一所國小用地。甚至在拆遷工作指揮部提供的《關於福州象園瑞雲寺搬遷情況說明》中,表示“現因瑞雲寺未搬遷,造成該國小無法按期建成,無法滿足7000多回遷戶及周邊居民子女的就學需求。”

然而讓人拷問的是,學校和宗教場所二者都屬於公益項目,緣何在規劃時厚此薄彼,以公益的名義犧牲公益——並且讓寺院背了孩子們上不了學的黑鍋?

正如官方強調的,瑞雲寺所在的拆遷區域,是福州市迄今為止最大的舊屋區改造項目,未來的遠景是一個“集居住、商業、商務辦公、娛樂、休閒於一體的大型高端城市綜合體”。然而正是這樣一個超大綜合型的社區,在規劃之初,就赫然把國小的圖紙畫在了寺院的舊址上,硬要在一個太平盛世里,導演一出國破家亡的時代里才有的“廟產興學”。

即便拆了舊寺建了學校,但不由分說就拔地而起的新寺,卻是毗鄰未來的新學校而建,二者相距不到50米——這更讓人匪夷所思。一邊是香火裊裊中的鐘鼓齊鳴,一邊是高音喇叭里的廣播體操,想想也覺得難以接受。從立項、到規劃、到審批,這一條線上的操作智商,恐怕都有待考量。到時候若是家長投訴祖國的花朵不堪聒噪與薰染,必然又是寺院給政商大佬們背黑鍋。

用大局的名義凌駕法制——先斬後奏的圈套由誰下?

“福州市迄今為止最大的舊屋區改造項目”——這是拆遷辦和當地宗教幹部都在極力標榜的一個大局。在這個正當性的制高點之下,遲遲不肯妥協的瑞雲寺老法師們,儼然被勾畫為拒絕舊城改造的刁民形象。

然而不得不指出,拒絕舊城改造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瑞雲寺老法師們拒絕的,不是舊城改造——而是沒有合法手續、沒有正當保障、先斬後奏式的舊城改造。

既然是政府的危房改造工程,既然是拆遷紅線內的公益用地,既然面對學校“實在無法避讓”——為什麼拆遷雙方在長達三年的時間裡沒有簽訂拆遷協定?為什麼要繞過合法的動遷程式,讓被拆遷人無可選擇地接受安置?為什麼要把本可以兩廂情願的活局下成死棋?

這裡面的蹊蹺不得不由人深思。是正常程式的拆遷安置成本太高?還是頤指氣使的行政慣性使然?還是另有隱情?

用“娘家人”的名義“扔孩子”——大義滅親的情節由誰演

在當地走訪過程中,福州當地的民宗幹部屢屢自稱是宗教團體的“娘家人”,並表示他們的執政理念在逐步由管理向“服務”側重。然而,在瑞雲寺拆遷事件中,當地民宗幹部卻終沖在第一線,越俎代庖為拆遷辦吆喝,這“大義滅親”的情節讓人倍感錯亂。

我們看到,在瑞雲寺呈遞省宗教局的投訴信中,“通牒、要挾、威逼、恐嚇、揚言”這樣的字眼,都用在了形容當地民宗幹部的動遷手段上。筆者在當地民宗部門親訪時的境遇,也都印證了所謂“態度惡劣”,並非空穴來風。

在拆遷方提供的《關於福州象園瑞雲寺搬遷情況說明》的行文中,也很明確地承認,“四位一體”的協商工作小組——由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房屋拆遷實施單位為主體,象園街道、社區、區工作組相關工作人員組成——才應該是動員搬遷的主角;而所謂“市、區民宗局、佛協”,只能是協助的配角。那么民宗幹部們這“反客為主”的節奏,到底為哪般?

瑞雲寺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 瑞雲寺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

拆穿“瑞雲寺是柯氏家產”的彌天大謊

無論是一百多年前鄉親自發將柯氏故居修繕為寺院,還是四十多年前柯氏後人集資幫助恢復瑞雲寺,都是出於宗教意義,並非將瑞雲寺當成家族資產,所出資金也是合理的宗教捐獻。而宗教活動場所按照宗教習慣接受公民的捐獻合乎《宗教管理條例》的規定,是合法的。

為何佛已被毀寺已被拆,才問瑞雲寺主人是誰?

寺院存在的時候,先用“明確主權”的方式把寺院砸了,佛像毀了,然後再來“爭主權”。說得更白,就是先占了你的地,拆了你的房,憑你提什麼“合法宗教活動場所”,早已沒了“場所”的外形。再把你控制在歸屬不明的新寺院,扣上各種帽子、炮製各種藉口說原來這塊地不是你的。

因此,強拆發生後,“柯氏家產”、“寺院財務”的話題才會突然出現。其實強拆瑞雲寺、砸毀佛像是在沒有合法協定的情況下對合法宗教活動場所不折不扣的破壞,這跟柯氏家族、柯氏祠堂、寺院歷史以及寺院財務沒有半點關聯。

“財務制度不健全” 砸佛毀寺搶了去

瑞雲寺連佛帶寺被砸毀,老法師被圈禁起來,在給瑞雲寺扣的謠言帽子中,多次提到的一點是:老法師不願拆遷舊瑞雲寺,不願搬入新寺院,是因為寺 院要被“公開管理”,老法師不能再因此而“私吞”香火錢。老法師的一切目的就是為了一個字——錢。所以不願公開管理。

老法師修行一生,如果是貪財,何苦選擇清苦的出家生活?說老法師貪財,這是典型的毀人清譽。毀人清譽後,似乎就搶奪就有了理由。其強盜邏輯就是:你人品不好,所以你的財物該歸我。

一個寺院,兩位老比丘尼,如何有能力將五毛一塊的香油款事事做賬?寺院功德箱的香火錢都是善信們你一元我十塊地積攢起來,零零碎碎的,老法師哪有精力記賬務明細?難道寺院必須人人會計師才能夠住持寺院?如果財務制度不健全就是趕走老法師和要求寺院賬務被公開管理的理由,那背後的邏輯就是——只要你不會管自己的錢,你的錢就歸我,甚至連你家的房子也得歸我。

建新寺,打造挾佛斂財吸金器;毀舊寺,移植宗教場所合法性

一張合法宗教場所登記證,兩個寺院,瑞雲寺事件的實質一目了然:

一是占老寺地產“廟產興學”以謀利;二是將老寺“活動場所登記證”轉到新寺以使“挾佛斂財”的“假西天”合法化。奪老廟寺產,開新寺斂財商路。

舊瑞雲寺代表的是佛教的遺產,新瑞雲寺代表著佛教未來的形象。拆舊寺是搶佛教的歷史,建新寺是搶未來的寺產。在一新一舊兩座寺院間,信仰、道義、佛法被徹底壟斷。

老寺產被奪變作他用,新寺產被異化賤賣如來反成合法。假西天遍地斂財,真信仰無處安身——這是當下整個漢傳佛教的真實命運!

珍貴資料

在這場觸目驚心的法難浩劫中,鳳凰佛教攝影師曹老師捕捉到瑞雲寺84歲常住老法師從容禮拜諸佛菩薩的珍貴畫面。這些畫面就發生在瑞雲寺強拆前20分鐘。

老法師在每尊佛菩薩像前誦經跪拜,寺院門外就是手持棍棒的奪寺“強盜”,老法師身後是眼含熱淚的攝影師。腥風血雨來臨之前的安靜告別,悲憫而無畏。也許正是這種力量,讓曹老師在隨後的遭遇中奮不顧身,當他被幾十人圍毆並打倒在地時,依然死死攥著這張相機卡。

瑞雲寺的百年歷史並沒有被終結。廟,是拆不完的!佛,是拆不垮的!

十問民宗局長

福州市晉安區民宗局長陳桂松 福州市晉安區民宗局長陳桂松

十問福州市晉安區宗教局局長陳桂松:

第一問:瑞雲寺作為被拆遷人,在沒有簽訂拆遷協定的前提下被強拆,您是否知情?

第二問:晉安區佛協私自與拆遷辦簽訂“拆遷協定”,您是否知情?

第三問:拆遷補償款哪裡去了,您是否知情?

第四問:瑞雲寺強拆前,偽“拆遷協定”在您手中驚現,並成為強拆者的法律依據,作為宗教管理部門的領導幹部,您如何解釋?

第五問:兩位老法師被人逼迫回家甚至野蠻抬出寺院,您知不知道?

第六問:象園村委會逼迫法師簽署“生死協定”,您是否知情?

第七問:70多歲的明參法師是瑞雲寺合法負責人,您是否知情?

第八問:瑞雲寺佛像在強拆中被毀,您是否知情?

第九問:瑞雲寺強拆已結束,時至今日,您未對此事做出任何解釋,那么,瑞雲寺被強拆,您知道嗎?

第十問:2013年12月9日,瑞雲寺強拆事件發生後第二天,福建省民宗廳廳長楊志英召集市、區兩級民宗局領導,提出了三點處理意見:

1、要求福州市民宗局領導站出來解決問題。

2、要求福州市晉安區佛教協會必須與瑞雲寺法師溝通,協商解決問題,妥善安置瑞雲寺法師,解決過程要透明。

3、福州市民宗局及晉安區民宗局要與鳳凰網佛教頻道溝通,消除誤會。

請問,您在現場嗎?您又是如何落實省廳處理意見的?

民宗部門回應

2013年12月12日下午,記者就瑞雲寺拆遷事件分别致電福建省、福州市各級宗教管理部門了解情況。

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廳長楊志英接聽筆者電話時表示:瑞雲寺拆遷事件發生後,省廳高度重視,已經給福州市民宗局三點處理意見,他們正在處理中,具體情況不清楚,如要了解相關情況,請與福州市民宗局溝通。

福州市晉安區民宗局局長陳桂松沒有接聽筆者電話。

福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主管佛教的副局長饒春貴接聽了筆者電話,饒副局長與筆者就瑞雲寺拆遷幾個焦點問題進行了交流:

1、瑞雲寺的拆遷協定是否合法?

饒副局長:(2013年)12月9日,省(民宗)廳林副廳長到現場,我也在現場。我們認為,這個拆遷協定最好由宗教團體(佛協)和宗教場所(瑞雲寺)一起來簽,那么,這份協定就比較完善了。接下來我們要求晉安區要把拆遷協定重新完善起來,要和明參法師(瑞雲寺住持)去簽這份協定。

饒副局長強調說:拆遷協定拋開瑞雲寺是絕對不行的。

2、瑞雲寺沒有銀行對公賬戶,佛協代收拆遷補償款

饒副局長:瑞雲寺拆遷補償款75萬6千元已經到了晉安區佛教協會的賬戶。我們福州市拆了很多宗教場所,瑞雲寺拆遷補償款為什麼在佛協而沒有給瑞雲寺,原因有二:

一是瑞雲寺沒有銀行對公賬戶,我們不好把錢打給寺院,這筆錢是沒辦法轉到寺院私人賬戶的。

二是這份協定暫時由晉安區佛教協會簽,佛協有個法人的對公賬戶。因此,先把錢打到佛協的賬戶上,再根據瑞雲寺申請使用情況,我們及時把錢撥給寺院。佛協協會肯定不會截留這筆錢的。

3、瑞雲寺住持明參法師身份不變

饒副局長:關於僧團的安置問題,我們民宗部門的意見是,這是拆遷,不涉及宗教場所負責人的變動。

4、晉安區陳桂松局長工作無失誤,一直在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饒副局長:區民宗局談拆遷協定的事情我們不知道。瑞雲寺強拆當日,我們沒有在現場。拆遷方絕對沒有通知我們。至於區民宗局是否知情,你還是問一下陳桂松局長比較好。

你也要為宗教幹部做一些考慮,就晉安區陳局長這個位置來說,他肯定是在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5、饒副局長提出,瑞雲寺通過媒體介入進行宗教維權傷害了佛教界

饒副局長:今天早上我把福州市佛教協會副秘書長以上人員,包括這些大和尚都召集在一起,推心置腹地對瑞雲寺拆遷這件事進行了交流和討論,這些大和尚們都表示不希望通過網路的方式進行維權,這樣對我們佛教其實是一種傷害。

福州瑞雲寺組織機構代碼證 福州瑞雲寺組織機構代碼證

根據饒副局長介紹的情況,記者展開了調查,情況如下:

1、瑞雲寺早已開立銀行“對公賬戶” (如圖)

福州瑞雲寺是依照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規定依法登記的寺院,是取得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頒發的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的合法寺院。根據2011年5月國家宗教事務局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的《宗教活動場所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瑞雲寺早已在福州興業銀行辦理好“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對公賬戶)。開立對公賬戶也是合法宗教場所必須履行的賬務管理制度。

2、福州市佛教協會法師提出:既然宗教部門做得這么好,為什麼會出瑞雲寺這樣的事?

據知情人介紹,今天上午饒副局長召集福州市佛教協會副秘書長(包括福州佛教協會副會長、常務理事、咨議委員會)以上領導開會。會議應到30-40人,實際到會10人左右。會上,饒副局長首先感謝大家沒有參與瑞雲寺拆遷一事,隨後饒副局長介紹了事件經過。出席會議的大和尚們大多沉默不語,只有一位法師提出:既然你們做的那么好,為什麼會出瑞雲寺這樣的事?

3、福州佛教界大和尚們對瑞雲寺事件集體失語

根據饒副局長的建議,記者試圖聯繫福州佛教界的大和尚們,請他們談談民宗局在瑞雲寺強拆中維護佛教界權益的事跡,但包括福州市佛教協會會長在內的法師,均表示對此事不便發表任何言論。

4、明參法師說自己處在“活地獄”

瑞雲寺住持明參法師被軟禁在新寺院二層,樓上住著幾個街道安排的人。瑞雲寺新址門前有看守,不讓進出,明參法師也出不去,看望她的法師和居士也進不來。明參法師說:這裡是“活地獄”。

毀佛者手段

1、 冒名頂替,炮製非法協定

區宗教部門構造了一個冒名頂替的法律騙局,與區佛協簽訂非法拆遷協定,製造了支付補償(實則已被侵吞)、建設新廟的既成事實,並在接下來的強拆中,靠著這份“偽”協定“假傳聖旨”,將自己的違法暴行進行了合法化偽裝。

2、 隔離正主,私自截留補償款

在區民宗局與區佛協合謀簽下非法協定後,又以瑞雲寺無對公賬戶為由(其實賬戶早已存在)要求拆遷方將70多萬元補償款打到了區佛協的賬戶。

3、借刀殺人,製造人民內部矛盾

拒絕搬遷的老法師被扣上了“阻礙教育發展”和“抵制舊城改造”的帽子。打定主意要讓鷸蚌相爭的有關部門,巧妙地將“宗教信仰”和“孩子教育”拉進了同一個決鬥場,七千多回遷戶子女的就學壓力、不明真相公眾的千夫所指,就這樣硬生生強加到了瑞雲寺頭上。

4、 扶植傀儡,搶奪寺院管理權

在當地政府的策動下,成立了由21名象園村村民組成的村民管委會,企圖非法頂替住持法師、接管瑞雲寺。根據中央政策法規,這個所謂的“瑞雲寺管委會”已經嚴重違法了我國法律規定。

該村民管委會已在新寺廟二樓設立了辦公室、門口安排有看守,相當於“鳩占鵲巢”變相接管了新瑞雲寺。兩位老法師被置於他們的軟禁之下,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5、挑撥離間,發動民眾斗民眾

在這次地方政府人為製造的寺俗紛爭中,柯氏家族被有意地推到了前台。在村書記的灌輸教唆、甚至更上級領導的授意下,柯姓村民與村書記口吻驚人的一致,稱瑞雲寺是柯氏“家廟”,寺產應為村裡的財產。因為廟裡供奉的“柯文佛”肉身菩薩像,乃是柯氏先輩。但事實上:

其一,寺院供奉的“柯文佛”已不只是柯氏先祖,而是佛教的肉身菩薩;

其二,真正的“柯文佛”肉身像其實早在文革已經被毀滅,現供奉的是20多年前用重新塑造的肉身像;

其三,瑞雲寺是政府批准、手續齊全的合法宗教活動場所,明參法師是法定的代表人;

其四,在非法接管瑞雲寺的過程中,“偽”管委會和村民始終在威逼老法師交出十幾年來的香火錢。

6、反潑髒水,指責僧人獅子大開口

事件曝光後,有關部門的第一反應是給寺院潑髒水,拆遷辦負責人曾對媒體表示,“瑞雲寺提出過‘獅子大開口’的400萬補償條件”,而拆遷方則不能接受。廟拆完了、佛毀完了、人趕走了,照樣不耽誤有關部門繼續給寺院扣上“漫天要價”、“貪圖錢財”、“釘子戶鬧事套錢”的帽子。

7、操控佛協,壓制教界聲音

2013年12月12日,福州市民宗局副局長饒春貴召集福州市佛教協會副秘書長以上人員開會。饒副局長首先“感謝”大家沒有參與瑞雲寺拆遷一事。會上,大和尚們大多沉默不語,只有一位法師提出:既然你們做的那么好,為什麼會出瑞雲寺這樣的事呢?

2013年12月13日,福州所有寺院均接到宗教局通知,要求“全體消音”,不準就瑞雲寺事件接受任何媒體採訪,也不允許通過網路等途徑發表任何關於瑞雲寺的訊息。

8、官官相護,歪曲事實真相

事件曝光後,饒副局長稱,雖然自己並不清楚具體情況,但陳桂松等區幹部卻“一直在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饒春貴還稱,“瑞雲寺通過媒體介入進行宗教維權,傷害了佛教界”。

9、深文周納,為強拆辯護

12月12日,福州市政府下屬宣傳機構福州新聞網發表題為《《榕最大危舊房改造項目將回遷 瑞雲寺搬遷受關注》的文章,為瑞雲寺強拆事件辯護。

福州新聞網假新聞擺拍圖片 福州新聞網假新聞擺拍圖片

文章渲染了舊寺的破舊狹窄後,又對新寺的寬闊敞亮進行了不遺餘力的歌頌,不惜筆墨強調增加了建築面積,卻對縮小的占地面積隻字不提。

當日曾經接受福州新聞網採訪的一位法師看到文章後憤慨地說,“當天你們採訪了我那么久,我說了那么多,為什麼一句話都不敢報導?為什麼報出來的全都是一面之詞?

然而更加令人震驚的是,據了解情況的福州當地人介紹,文章中團團坐接受採訪的六個人分別是新成立的非法“瑞雲寺管委會”主任、副主任及其妻子,以及象園村村支書,竟無一人為普通民眾或信士。難怪一次慘痛暴虐的強拆竟被反轉成喜聞樂見的喬遷,原來都是瑞雲寺強拆的“劊子手”在發言。這樣一面倒的採訪哪裡還有客觀和公正可言?

10、職業水軍,謠言倒逼真相

瑞雲寺強拆事件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一場別有用心的專業水軍戰也在網路上驟然掀起,偽裝在草根里的“官謠”也混雜在種種聲音中,藉機為瑞雲寺羅織罪名,一時讓人真假難辨。

2013年12月11日,微博“@闢謠與真相”以“不鬧哪有權和錢?”為主題,發布多條微博抹黑瑞雲寺,咬文嚼字地為住持明參法師羅織種種罪名,引發網友指責。但當網友將相關法律條文、事實依據在原微博下留言澄清後,博主“@闢謠與真相”不僅沒有為自己發布的謠言進行闢謠,卻反將網友的關鍵留言一一刪除並拉黑,繼續發布不實信息。

註冊於2013年12月5日的微博“@亞洲善待道士組織”在2013年12月12日,發布長微博,自稱路過的普通大學生,“今天專程去了一趟瑞雲寺,其實,瑞雲寺拆遷事件,所有人,都被瑞雲寺的兩位老師父以及鳳凰新聞耍的團團轉,包括我也是”、“舊廟香油錢全吞,擔心去新廟無法吞錢?廳長答應新廟繼續做住持,475萬加1套房全到手?”一時間,此內容荒誕不經、惡意中傷的博文被大量轉發,跟帖一片譴責法師貪婪之聲,大有謠言倒逼真相之勢。

博文宣稱瑞雲寺“不是宗教活動場所、跟宗教沒有任何關係”,但身為合法宗教活動場所的瑞雲寺有登記信息可以查證。原博說“四百萬和房子到這位師父的手上了,還追加了七十五萬的賠償”,但事實上拆遷補償款瑞雲寺一分錢都沒有拿到。原博宣稱瑞雲寺事件不是強拆,但根據福建省民宗廳批示,由於協定簽署方不是寺院合法法人,故此次拆遷協定非法,不應被執行。

博文中充斥著個人的主觀臆斷與人身攻擊,並存在多處違反佛教常識和宗教法規的錯誤,最終得出了“老法師為貪錢”的結論,蓄意污衊佛教、抹黑法師,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民意調查

2013年12月14日,鳳凰網華人佛教在專題《瑞雲寺拆遷之殤》中就強拆等問題進行民意調查,截止到12月19日,共有500萬人參與投票。其中99.88%投票者認為福州瑞雲寺拆遷協定不合法,屬於強拆。99.87%投票者認為福州市晉安區民宗局沒有正確履行職責,99.88%投票者認為晉安區象園街道及村委會驅趕僧眾的行為,違反了黨和國家宗教法規和政策。調查數據顯示,廣大網友對城鎮化時期宗教場所拆遷問題高度關注,對瑞雲寺拆遷中出現的違規非法操作有清醒的判斷。

“守住瑞雲寺,就是守住全天下寺院”——這是一位北京網友的留言,被路人點了超過3萬個贊。一場見微知著的交鋒,意味著眾目睽睽之下,強拆方在事發後所有的應對伎倆,都將被照破、被總結;而正義一方的眼界與品格,將在對峙中成長起來,為“民意問責制”樹立典範。

教界學界觀點

明賢法師: 佛教需要發聲,護法刻不容緩。

廟產興學、文革毀佛……歷史的浮影從來沒有這樣清晰地展現在眼前,我們也似乎感受到佛陀當年施盡全力依然無法阻止不了琉璃王滅釋迦族的無奈。然而,痛心疾首之下,我們依然堅守護法護寺的初心,用雙眼、雙手、口舌、思維,盡一切所能見證並記錄下這段暴行。信仰被縛的環境下,佛教需要發聲,護法刻不容緩。奪寺驅僧的惡行,必要令其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而不是在陰暗中悄無聲息地發酵。因為,有“新廟產運動”,就有“新護法運動”!

聖凱法師: 宗教活動場所拆遷必須重視宗教信仰

前面提到新型城鎮化過程中涉及到宗教活動場所,儘量不去拆遷而加以修繕與保護。如果不得不因為社會民生的發展,需要拆遷宗教活動場所,必須充分重視宗教信仰。因為宗教信仰的核心特徵是神聖性,包含著有限的人對超越性、圓滿性和終極性的嚮往和追求,佛像等則是神聖性的載體而受到人們的崇拜,寺觀教堂作為神聖的空間具有神秘的吸引力。所以,在拆遷宗教活動場所前,應該先邀請宗教界舉行宗教儀式,如佛教界先舉行灑淨法會,讓法師和信教民眾禮拜完畢後,搬移佛像等神聖物品,將佛像等安放在清淨、安全的地方。

“強拆瑞雲寺”除了缺乏法律、政策的依據以外,引起廣大佛教徒的不滿則在於隨意毀壞佛像等神聖物品,缺乏對宗教的敬畏,嚴重破壞佛教徒的宗教信仰感情。我想,“強拆瑞雲寺”所引發的佛教徒不滿,在當前民眾路線教育的背景下,應該值得黨和政府高度關注與重視,切實、認真地解決後續問題,給瑞雲寺法師和信徒一個滿意的結果,也給全國佛教徒一個滿意的交待。

劉元春:應追究瑞雲寺拆遷違規官員的法律責任

我們熱切籲請並期待有關領導與管理部門,能夠基於社會公理和人間正義,依法懲治瑞雲寺事件中瀆職違法官員,依法遏制類似事件的不斷發生,依法保護公民的權利與尊嚴,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與人身安全,依法彰顯社會正氣與人倫道德,積極推動和諧社會的建設。

付鵬:喪鐘為誰而鳴?喪鐘為勝利者而鳴。

在《道德經》中,老子以極其深邃悲憫的眼光,指出“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在這裡,老子給仇殺覆蔽的心靈施加警策:對殺人者,以悲哀泣之;對勝利,以喪禮處之。戰勝之後,安排喪禮。在你對符合價值的勝利舉行狂歡之際,老子要給你辦的是“葬禮”。喪鐘為誰而鳴?喪鐘為勝利者而鳴。這說的是正義的武力都是要以“喪禮”而處之,何況千夫所指、萬人唾罵的瑞雲寺驅僧強拆事件!

經濟學博士王雨瞳:瑞雲寺強拆 真佛子都應站出來護法

願佛子都能站出來,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裡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炬火!

經濟學博士王偉麗:文明城市需要什麼

百年古蹟瑞雲寺,數萬個日日夜夜澤被眾生,頃刻間化作一片廢墟。一方百姓的信仰殿堂轟然坍塌,一座城市的文化命脈驟然斷流。

但是,傳承生命玄旨的護寺老僧,即便殞身,也要用堅守來提點世人從貪婪夢魘中覺醒;即便歿命,也要用最後的熱力為世人點燃明燈——無論是謗法者、還是護法者都將在這遍照的願力光明中,返回自心,關照生命。這一份堅守,在人文精神瀕滅、人性被踐踏的社會,重築著道德倫理與人文精神。

文學博士楊楠:守住淨土中國夢才有未來

瑞雲寺事件是瓜分宗教資源的一個縮影,真實而又殘酷。同時也是一個有著五千年歷史的古老文明發生致命癌變的先兆,任其擴展的後果必將是整個文明的失落。

在這全國人民都在憧憬中國夢的當口,祈請各界有識之士關注這個正在侵蝕我們民族心靈的毒瘤,守住人心,守住信仰,守住靈魂。也希望一切能夠護法護教的團體和信眾,齊心協力,奮起抗爭,守住家園,守住我們身邊的每一寸淨土。

學博士於廣華:拿什麼拯救我們的良心

沒有想到,在幾千年來始終把尊敬老者、孝悌謹信作為傳統美德的中華大地上,居然發生了威逼老者、逼僧回家、毀佛拆廟的事件。即將在這片土地上建起的新晉二小,將如何向孩子們解釋“弟子規,聖人訓,首孝悌,次謹信”?如何告訴祖國下一代,怎樣才能“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使斑白者不負戴於道路”?又拿什麼才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物理學博士李夢瞧:拿什麼撫慰信仰?

佛教出現於世,為了止息人間的爭鬥,總以溫和的方式化解衝突,久之好像被認為她從來就不具有鬥爭抗議的權利。而事實上佛教的化導方式從來都不是唯一的,面對惡人惡行,《瑜伽菩薩戒》教導弟子:“又如菩薩,見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惡,於諸有情無有慈憫,專行逼惱。菩薩見已,起憐憫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若廢、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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