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教育工會

瑞昌市教育工會工作職責: ⑹按照規定協助管理所屬基層工會領導幹部,勤聽所屬基層工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⑽積極完成教育行政所分配的其它各項工作。

瑞昌市教育工會工作職責:
⑴ 組織領導所屬基層教育工會,貫徹實施市總工會的決議和上級教育工會的工作要求,幫助基層教育工會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教職工民眾的意願,獨立地決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開展各種活動。
⑵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參與同級政府有關部門關於地方教育發展規劃和有關涉及教職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就涉及教職工的重大問題與教育行政領導進行研究解決。
⑶ 指導、支持所屬基層教職工代表大會正確行使職權,健全和完善教職工民主管理,推進民主建設。
⑷ 組織所屬基層工會,參加各種社會活動。
⑸組織工會幹部,進行調查研究,總結交流工會工作經驗,培訓工會幹部,提高工會工作水平。
⑹按照規定協助管理所屬基層工會領導幹部,勤聽所屬基層工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⑺同教育行政密切配合,利用自己的活動陣地,加強教職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努力建設“四有”教職工隊伍,為教職工辦實事。
⑻認真制訂本年度教育工會工作計畫,並認真實施,定期檢查工作,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⑼建立健全工會工作制度,妥善保存工會檔案資料。
⑽積極完成教育行政所分配的其它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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