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駐華大使館

瑞典駐華大使館

1950年5月9日,瑞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建立了外交關係,成為了第一個與中國建交的西方國家。時至今日,瑞中兩國在各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在不斷加強,在國際、人權及雙邊關係問題上保持著開放性和建設性的對話關係。此外,貿易促進與發展合作、傳媒與文化事務、移民與領事服務也是瑞典駐華使館的重要職責。

基本內容

瑞典駐華使館的職責範圍還包括蒙古國,大使也被委任為駐烏蘭巴托的大使。

瑞典駐華使館下設機構有:政治處、經貿處、發展合作處、移民處、領事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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