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琅琊區行政服務中心為市政府正科級派出機構,和琅琊區政務公開辦公室一個機構,二塊牌子,主要承擔有關行政審批、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管理和服務三項職能。(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項目和服務視窗的確定和調整,對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辦和催辦;對辦理項目的收費進行監督和管理,不斷完善"一站式"服務功能;
(三)負責對視窗工作人員的培訓、管理和考核;
(四)負責對聯合辦理項目的組織、協調和督辦;
(五)負責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管理以及指導工作;
(六)協助區紀委、監察局受理、處理對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
服務宗旨
便民、高效、廉潔、規範工作制度
業務運作遵循"五個公開"、"五項制度"(一)"五個公開"是:
1、服務內容公開;
2、辦事程式公開;
3、申報資料公開;
4、承諾時限公開;
5、收費標準公開。
(二)"五項制度"是:
1、即時辦理制度: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業務當場辦結;
2、承諾辦理制度:對需要現場勘察或申報資料需要評審的業務,承諾辦理時限;
3、並聯審批制度:對涉及幾個部門的事項,採取"一家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辦結";
4、報批辦理制度:對需報上級審批的業務,由受理視窗單位負責送審辦理;
5、禁辦答覆制度:對有規定不能辦理的事項,給予明確答覆。
服務承諾
我們鄭重承諾:進一個門辦好,交規定費辦成,在承諾日辦結。如果您發現工作人員不熱情,辦事效率低或其他違反規定的現象,請立即投訴,並歡迎留下您的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