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為了讓澳門所有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從2008年開始實行現金分享計畫,當年每個澳門永久性居民獲發5000元,之後每年都發放,但金額會因經濟、通脹和政府財政盈餘情況而不同。現金分享計畫的發放形式有銀行轉賬、郵寄劃線支票兩種,特殊情況者將由社會工作局處理 。
受惠對象
凡在限期時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居民均是為此計畫之受惠對象。發放方式
銀行轉賬發放
透過銀行轉帳方式向以下人士發放款項:1、領取社會工作局援助金人士及領取敬老金人士;2、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及領取助學金的專上學生;3、 領取退休及撫恤金人士;
4、公共行政部門人員 。
郵寄劃線支票
其餘合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則通過郵寄方式寄送劃線支票。其中:1、年滿十八歲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為受益人姓名;2、十八歲以下未成年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則會列示如下:
受益人姓名、父親姓名及母親姓名(支票可存入受益人、受益人父親或母親的帳戶)。劃線支票以平郵方式寄出,使受益人以最簡單的方法收到支票。同時,由於支票為劃線支票,只可將支票存入抬頭人的帳戶,因此,即使其他人取得支票,亦無法兌現。
特殊情況
上述第一點第3項所指人士、未獲確定監護權的未成年人、其他無行為能力人,以及被處以保全處分和剝奪自由措施或接受刑罰的人士,將由社會工作局處理 。辦事處
為協助現金分享計畫,澳門政府在塔石廣場商業中心設立“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並於在2008年7月1日正式運作,以處理及協助有需要的居民解決收取款項問題及提供查詢等服務;基於現金分享計畫之支票兌現期為期三年,因此於同年11月3日起遷至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二樓民政總署綜合服務中心代為處理。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
發放輔助中心設有接待人員及電話查詢熱線處理及解答公眾關於現金分享計畫的疑問,以及協助解決相關問題。地點設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三樓 辦公時間:逢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中午照常運作。 熱線電話:2822-5000及傳真:2822-3000。 現金分享計畫網頁:www.planocp.gov.mo亦提供最新的發放資訊。 |
市民可透過網頁的查詢系統,經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等核實資料後,即可獲知相應款項的發放狀況 。
計畫詳情
2008年度
2008年5月23日,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聯同相關的局級官員在澳門政府總部公布現金分享計畫及有關資料;凡在2008年7月1日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獲發5000元澳門幣,而澳門非永久居民則獲發3000元澳門幣 。自澳門政府公布現金分享計畫後,超過1萬1000人合乎資格領取澳門身份證人士均向身份證明局辦理證件,以冀望獲得澳門政府發放現金 。澳門政府分別在2008年7月4日、10日及16日以自動轉帳方式向有關受惠人士至其帳戶。另一方面,現金分享計畫第一批劃線支票於同月14日起以出生年份分階段發放至受惠人士;最後一批劃線支票則於該年9月12日全部寄出。
2009年度
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於2008年11月11日在澳門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時表示為了進一步向居民分享經濟成果以及對抗金融海嘯而面臨帶來的壓力和衝擊;施政報告中表示澳門政府將於2009年上半年作另一次發放一次性現金分享計畫,而分享金額原則上不會少於第一次現金分享計畫發放的金額 。2009年4月16日,何厚鏵在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表示永久性居民可獲發6000澳門幣,而澳門非永久居民則獲發3600澳門幣,並預計是次分享計畫將於5月中開始發放 。是次計畫發放工作自2009年5月中旬展開至7月20日 。
2010年度
2010年3月16日,行政長官崔世安發表2010年施政報告,宣布繼續現金分享計畫、醫療券等惠民政策,金額與去年相同,即向澳門居民發放6000元 。2011年度
2010年11月16日,行政長官崔世安發表施政報告,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現金分享計畫金額,分別下調至四千元及二千四百元。2011年4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宣布,特區政府將於下半年再推出一次性紓困措施,向每名永久性居民發放3000元,每名非永久居民1800元,預計總開支為17億元。他又稱,現金分享只會對物價造成一次性影響,長期影響並不明顯,根據估算,每千元現金分享會推高通脹率不超過0.15%,預計此輪現金分享對通脹率的影響不超過0.45%。是次措施後來定名為“2011年度現金補助” 。
2012年度
2011年11月15日,行政長官崔世安發表施政報告時表示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別發放7,000及4,200元,較上一個財政年度高75% 。2013年度
2012年11月13日,行政長官崔世安發表施政報告時表示向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分別發放8,000及4,800元,較上一個財政年度高12.5% 。澳門2013年度現金分享計畫2013年5月14日生效。根據安排,所有於2012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均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
2013年7月2日,澳門特區2013年現金分享計畫正式實施。從即日起至9月13日,特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將分別獲發8000澳門元(下同)及4800元,特區政府此項財政開支約48.85億元 。
2013年11月12日,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2014年澳門特區將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畫,建議向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9000元(澳門元,下同),非永久居民5400元,分別較2013財年增加1000元及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