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五項運動
正文
由騎馬、擊劍、射擊、游泳、越野跑 5個單項運動組成的一種綜合性比賽項目。它要求參加者具備多項運動技能和頑強、堅毅的品質。現代五項運動於19世紀下半葉從瑞典興起,後在其他國家推廣。為了區別於曾流行千年之久的古代奧林匹克五項運動(擲標槍、短距離跑、擲鐵餅、角力和跳遠),所以稱它為現代五項運動。這兩個五項運動都是當時軍人所需掌握的實用戰鬥本領,因此又都稱作軍事五項。1912年現代五項運動被列入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項目,僅限於現役軍人參加。1948年在倫敦成立國際現代五項聯合會。從1949年開始,每年都舉辦現代五項的世界錦標賽。1965年起還舉辦少年錦標賽。1969年成立國際現代五項和冬季兩項聯盟。現代五項運動比賽成績到1956年第16屆奧運會為止,瑞典一直獨占優勢,隨後匈牙利、蘇聯、美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芬蘭、法國、義大利、波蘭等國也取得過較好的成績。
奧運會及世界錦標賽的比賽規則規定,現代五項運動每天比賽1項,連續5天賽完。個人和團體比賽的勝負根據各個單項得分總和的多寡判定。
騎馬 騎馬跨越障礙是現代五項運動的第 1個項目,比賽場地長 600米,共設15個障礙,其中包括雙障礙和三障礙各一。單式障礙的高度不超過 120厘米,帶水池的障礙不寬於300厘米,複式障礙高不超過110厘米,寬不超過130厘米。障礙的尺寸要與馬的能力相適應,障礙的難度要以有經驗的運動員能在規定時限內跑完全程為原則。比賽分組進行,各組運動員依次出發,每 5分鐘1人;在規定時限內跑完全程者為滿分──1100分。有下列情況者分別予以扣分:完成時間每超過 1秒鐘扣 2分;碰掉障礙橫木或馬蹄落水者扣30分;落馬或人馬翻倒扣60分(圖1)。 擊劍 擊劍比賽是在長18米、寬1.80米、厚10厘米表面覆以金屬的台上進行的。正式比賽必須使用國際擊劍聯合會批准的重劍和電動裁判器,運動員的服裝要符合國際擊劍規則。所有參加五項比賽的運動員都要相遇一劍決勝負,互中不算。每人應至少比賽20場,如運動員不足21人,須舉行第2輪比賽。每場時限為3分鐘。如在時限內未分勝負,則判作雙方失敗。勝70%場得1000分。凡優勝場數多於或少於這個百分比者,分別從1000分中增分或減分。每一場增減的分為1100除以實際比賽場數。如需決定擊劍的優勝名次,可舉行附加賽,但不得影響其得分)(圖2)。
射擊 射擊使用的手槍口徑為 5.6毫米。手槍的尺寸不得超過300毫米×150毫米×50毫米,手槍本身及其附屬檔案重量不得超過1.26公斤。彈頭須用鉛或同類軟物質製成。採用國際射擊聯盟批准的人像靶。每個靶後 1米處應設有襯靶,以便判辨有疑的彈著點。射擊的距離為25米。每人射擊4組,每組5發(在第1組正式射擊前,每人可試射 5發)。凡200環中射中194環者得1000分,每多或少1環,增或減22分(圖3)。 游泳 游泳池必須符合國際業餘游泳聯合會規定的標準。運動員根據抽籤排定的分組、泳道的檢錄單參加300米自由式比賽。計分標準是3′54″為1000分,然後按每0.5秒增或減4分計算(圖4)。
越野跑 全程為4000米,其中包括60~ 100米的上坡。路程要用白帶以及紅旗和白旗標出。大會應向運動員分發路線圖,並允許在比賽的當天早晨觀察路線。比賽每隔1分鐘出發1名運動員。14′15″跑完全程記1000分,快於或慢於這個標準,每秒分別增或減3分(圖5) 。(見彩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