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珠光集團叄門聖誕用品有限公司,隸屬於珠光集團公司。公司創建於1989年,是一家集製造、配件、組裝於一體的大型企業。公司原在路橋,現搬遷至浙江省叄門縣泗淋鄉洞港工業集聚區,占地面積500畝,廠房面積25萬平方米,員工5000多人。公司主要生產聖誕燈、聖誕樹、聖誕球、節日燈、彩虹管及系列聖誕休閒用品和工藝品等。在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巴西、秘魯、阿根廷、厄瓜多等國創辦了五家直銷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設有樣品展示和銷售視窗,拓展海外業務。 公司設有研發部、品管部及進口材料部,以樣板製作、工模夾具設計製造到批量生產都達到
簡要介紹
珠光(集團)有限公司是改革開放後珠海市首家派駐澳門、香港的“視窗公司”,業務涉及填海工程、房地產、金融投資、旅遊、交通運輸、進出口貿易。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珠光集團在港澳商業圈和美歐國際資本投資領域融資借款、發行珠海大道項目債券、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珠光發展”,開創了珠海和內地國企在境外大舉融資的先河,不僅投資珠海機場、航展、大型港口和橋樑等基礎設施項目,而且直接參與了澳門新口岸、澳門機場跑道等大型填海工程建設。
發展歷程

珠光公司的第一桶金是賣沙溪涼茶等土特產。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公司與澳門商人吳福合作,開始為在澳門大規模的填海造地做前期準備。
1985年,珠光公司有了機會大展拳腳。珠海市得到了澳門新口岸和凼仔北安兩塊地的填海協定,政府授權珠光公司執行。僅新口岸就要填出45公頃新陸地,除留下公共設施用地外,其餘用地由珠光、吳福與葡澳當局分成。這兩項工程為澳門打開了填海造地的歷史,令珠光公司財大氣粗起來,成為新明星。據稱,澳門當局進賬收益30多億元。1999年澳門當局留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多億元的土地儲備金中,有17億元來自珠光公司新口岸的土地交易。
從1985年到1995年,珠光公司囊括了澳門八成的填海工程:新港澳碼頭、黑沙環、南灣整治……總計3平方公里,並取得了澳門機場沙石土工程承包和供應契約。十數年間,珠光公司由單一貿易公司發展為海事工程承包商;由建築商升格為發展商,涉足房地產、旅遊、酒店等多個領域,成為集團公司。在澳門的地產投資達2億多美元,在國內地產業投放了30億元人民幣,其業務延伸至香港。1997年,“珠光發展”在香港上市。
截至2000年底,珠海珠光集團總資產達到143.53億港幣,境內企業上繳利費稅17.2億元,在珠海、香港、澳門有多塊極有潛力的土地和優質資產。以總產值排序,珠光集團位居珠海首位。珠光公司在澳門的總部第三次搬家,這一次是在自有土地上用自有資金建起的28層甲級寫字樓。珠光大廈當時市值十多億元,是當時澳門中資機構中為數不多的高級寫字樓。
重大事件
1997年突如其來的亞洲金融風暴將珠光集團卷進了債務危機的漩渦,獲得勝訴的境外債權銀行紛紛查封珠光集團資產,迫使珠光集團在2001年宣告進行債務重組。2003年7月,珠光集團一次性現金償還的債務重組案被拒絕。2004年的6月至10月,境外法院裁定珠光集團破產、清盤,“珠光發展”被迫退市。在清盤和破產呈現膠著狀態下,珠光集團被迫抗爭,珠海市政府出面斡旋,2006年10月,相關各方重新坐到談判桌上,最終達成債務重組協定:取得珠光集團抵押資產的投資方珠海市國源投資有限公司向銀行債權人支付31億元人民幣(折29億港元,其中珠光自有物業轉讓收益抵債22億港元),同時抵銷債務本息79億港元,削債率63 %,削債金額50億港元。債權人則解除珠海市政府的擔保責任,恢復珠光集團在港澳的企業法人地位。媒體報導
珠海首家派駐港澳“視窗公司”珠光集團債務重組完結珠海市政府2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歷時9年的珠光集團債務重組完結。珠海市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說,珠光集團的債務重組,是國企在境外“視窗公司”被清盤破產狀態下實施重組,並解除清盤破產的成功案例。
珠海市政府2009年9月2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歷時9年的珠光集團債務重組完結。珠光集團最終削債率為63%,削債總額50億港元。
據介紹,珠光集團是珠海市首家派駐澳門、香港的“視窗公司”,誕生於上世紀80年代初,業務涉及填海工程、房地產、金融投資、旅遊、交通運輸、進出口貿易等。其資產主要分布在澳門、香港及珠海等地。
珠光集團在20多年的經營中,曾為珠海的經濟發展,特別是融投資方面起過積極的促進作用。但亞洲金融危機把珠光集團推向了債務危機的漩渦,截至2004年10月4日,珠光集團欠港澳及內地30多家銀行債權人總債務79億港元(含本息)。由於無法依期償還債務,債權銀行提出多項訴訟,並且獲得勝訴,債權銀行開始採取查封集團資產。珠光集團不得不在2001年宣告進行債務重組。
據珠海市國資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珠海市委、市政府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成立了珠光債務重組領導小組,以常務副市長為組長,珠海市國資委、金融辦、市財政局、審計局、司法局等單位為成員。
珠光集團的債務償還安排協定是在2006年10月16日正式簽署的。根據重組協定,作為投資方的珠海市國源投資有限公司向珠光集團的銀行債權人支付31億元人民幣(折29億港元),同時抵銷珠光集團所欠銀行債權人的債務本息合計79億港元,削債率63%,削債金額50億港元。債權人解除珠海市政府曾經為珠光集團借款所提供的擔保責任,終止、擱置珠光集團在港澳法院的破產或清盤程式,恢復珠光集團在港澳的企業法人地位。投資方則取得珠光集團抵押予銀行債權人的資產,以作為支付重組代價的回報。
珠海市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說,珠光集團的債務重組,是國企在境外“視窗公司”被清盤破產狀態下實施重組,並解除清盤破產的成功案例。債權人獲得了儘可能合適的補償,作為債務人的珠光集團因此避免了清盤破產的厄運,從而擺脫沉重的債務包袱,為重新上路,爭取生存和發展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