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9年畢業於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曾先後任過鐵嶺縣公安局局長。
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
盤錦市公安局副局長。
2010年末調入重慶市公安局任職。
2011年2月27日,王鵬飛由重慶市公安局調任渝北區公安分局局長;
2011年8月25日,兼渝北區副區長
經2012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務會議決定: 免去王鵬飛的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局長職務
王鵬飛畢業於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曾長期在遼寧省鐵嶺市公安系統任職,先後擔任過鐵嶺縣公安局局長、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盤錦市公安局副局長,跟王立軍在鐵嶺多年共事。
在王立軍調任重慶後,他也於2010年末調重慶市公安局任職。2011年2月27日,王鵬飛由重慶市公安局調任渝北區公安分局局長;2011年8月25日,他又兼任渝北區副區長。
2012年3月26日,媒體報導稱王鵬飛因涉王立軍滯留美國領事館事件等多個原因,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一月有餘。
2012年6月25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王鵬飛的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局長職務。
涉案
涉王立軍案
2012年3月26日,媒體報導稱王鵬飛因涉王立軍滯留美國領事館事件被調查。渝北區公安分局警員曾向媒體記者表示,王立軍從重慶前往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的汽車為王鵬飛所提供,在王立軍出事後,王鵬飛隨即被控制。
涉“薄谷開來、張曉軍故意殺人案”
重慶市公安局技術偵查總隊原總隊長兼渝北區公安分局原局長王鵬飛因涉嫌在辦理尼爾·伍德死亡案件中包庇薄谷開來,使其不被刑事追究,被合肥市人民檢察院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訴,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8月10日公開開庭審理。
2012年8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鵬飛徇私枉法案作出一審判決。根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徇私枉法罪判處王鵬飛有期徒刑五年。王鵬飛當庭表示不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