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連

王鳳連(1958年—),女,山西柳林縣薛村鎮高紅村人,柳林縣“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案犯,涉及近百億元民間借貸資金,遠超溫州吳英、鄂爾多斯蘇葉女等。

基本信息

簡介

王鳳連,在柳林縣當地被稱為“王行長”,柳林縣薛村鎮高紅村人,因為從事“民間融資”,縣城裡的人幾乎都知道她。王鳳連不是銀行行長,卻一度調動著動輒億元的資金,2012年1月,她被捕了,當地盛傳“比浙江的吳英厲害千萬倍”。

非法吸儲

2009年的時候,王鳳連所在的高紅村將土地交給聯盛集團建設電廠,她也放棄了早年經營的小賣部和養豬場,聯合村裡的人們,將電廠征地補償款匯集起來,再出借給資金日漸緊張的企業。

在煤炭市場未見頹靡的時候,高額利息能夠及時到賬,刺激著這個“有信譽、能長久”的民間融資產業鏈不斷擴張,投資方向從煤炭產業發展到房地產業,甚至街頭打工者也將辛苦積攢的鈔票匯集起來交給放貸人,以圖高息回報。

柳林縣一位董姓建築商透露,在“全民集資放貸”的大潮中,一些官員利用權力,無償或低息向王鳳連舉債,再將這借來的幾千萬元委託親友,以他人名義約定4分或5分月息交給王貸出,從中漁利。“這是用自己的骨頭砸自己的肉,人家喝你的油,可能王鳳連也知道,但她沒辦法,最後爛包了。”

被捕

2012年春節後,“王行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柳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隨後被批捕。

2012年7月31日,柳林縣公安局通過當地媒體發布通告,稱王鳳連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已被逮捕,要求所有給王鳳連存款的存款人20日內到柳林縣公安局巡邏防爆大隊申報登記,逾期不候。

案件處理

與王鳳連案並列的,還有多起民間借貸案件同在2012年春夏之際被查。因涉及大量公務員參與借貸,使得此案在當地極為神秘。

2012年10月8日,柳林縣委、縣政府牽頭成立了“民營實體經濟組織民間融資風險化解領導組”(下稱“縣化解組”),成員涵蓋了全縣四套班子及各主要機關負責人。但是,柳林縣始終沒有公開王鳳連等人涉案的金額及相關情況。

王鳳連案之後,坊間接著爆出多名“放款人”和“用款人”(柳林民間稱謂,指出借人和借款人),牽涉眾多當地知名煤炭企業老闆。柳林縣公安局一位接近案情的工作人員透露:“(王鳳連案中)肯定有黨員幹部放款,但一般都不用自己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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