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王鳳民,男,漢族,1970年12月出生,籍貫黑龍江省雞西市,中國共產黨黨員;法律碩士,現任福建工程學院法學系教授、副書記、法學研究所副所長。2005年5月10日成為福建省法學會會員;1993年至2004年在黑龍江大學伊春分校法律系任教;法學興趣在民商法。他對於隱私權有自己的闡釋,他認為隱私權是自然人所應具有的一項基本人權,應當構建完整法律體系實現對隱私權有效、合理保護.司法實踐中對隱私權保護存在人格利益非權利化、利益維護間接化和具體侵權行為界定不明確等缺憾.對隱私權的保護應使隱私利益具體權利化;科學界定隱私權;釐清隱私權與其他人格權利界限;以列舉方式明確規定具體侵權行為形態。
科研成果
曾主持國家“十五”教育科學規劃研究課題一項(2006年)、法務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一項(2005年)、福建省教育廳法學研究課題一項(2005年)、院級科研課題兩項;參與福建省社科聯研究課題兩項(2006年、2007年)、吉林省高教學會教育規劃課題一項(2006年)、福建省法學會重點課題一項(2007年)。主要擔任《民法學》、《契約法學》、《法理學》等主幹課程教學任務。曾出版專著《具體人格權法理分析與理論探討》(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2008年);主編《法學概論》(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2002年)、《契約法學》(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2006年)、《經濟法學》(華東理工大學出版社2006年)三部本科教材;參編福建省法學統編教材《契約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先後在《法律與科技》、《福州大學學報》、《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等刊物上發表論文近四十篇。
曾先後獲得福建省“五四青年獎章”稱號(2009年);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個人”(2008、2009年)、暑期社會實踐“優秀指導教師”(2008、2009年)、首屆教學成果三等獎(2008年);首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論文三等獎(2008年)等稱號與榮譽。
主要社會兼職包括福州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福建省法學會民商法專業委員會委員、福州市律師協會教育委員會委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