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雲[抗戰時期革命烈士]

王青雲,人名,有《意難忘》中人物王青雲,革命烈士王青雲,山東省交通系統勞動模範王青雲,少將師長王青雲。

簡介

王青雲(1904—1938.10)字指升、直升,山西省洪洞縣城北賈村人。幼年喪父喪母,由祖父母撫養成人。

生平

1912年在本村讀國小,後到洪洞縣第一高小讀書。1921年秋,考入山西省立第一師範學校。1926年秋畢業後,又考入山西省太原育才館,為高材生。1930年2月,到石家莊大興紗廠擔任監察員。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參加了駐山西陽城的馮玉祥西北軍。1932年4月,毛遂自薦給韓復榘,被任命為山東省政府秘書、視導員,後又任黃河防汛局石料處主任。1936年秋,由徐智雨介紹,參加中國共產黨的外圍組織“山東抗日救國會”(後改為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簡稱民先)。1937年“七·七”事變後,為挽救民族的危亡,投入轟轟烈烈的抗日運動,將年邁的祖母和妻子送回洪洞縣原籍,臨別寫下壯烈詩篇:“今日惜別還,來日相見,何須淚潸然!我輩處危世,力挽狂瀾。不要情纏綿,征討日頑,我自奮當先,勝利歡聚時,共賞藍天”,表達了抗戰到底的必勝信心和壯烈情懷。1938年元旦在高集以石料處為基礎,購買槍枝,建立起冀魯邊區抗日游擊支隊,並任司令。1938年初,率領隊伍向范築先的第六區部隊靠攏。同年3月,由魯西北特委吸收為中共黨員,並任齊河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為共產黨領導的第一任齊河縣長)。隨後,帶領部隊和縣政府工作人員在潘店、焦廟、劉橋一帶活動。因紅槍會阻撓,被迫返回聊城,途中遭土頑部隊襲擊,人員損失嚴重。魯西北特委通過范築先將其部與冀振國的十三支隊合編後,委任他為十三支隊副司令員。

1938年10月,在國民黨頑固派王金祥等製造的鄄城事件中,被國民黨頑固派殺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