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雙喜 律師
執業證號:14107200910776091
所屬律師事務所:河南師大方正律師事務所
所在地區:河南 新鄉
辦公地址:河南省新鄉市新二街356號國貿大廈C座八層
王雙喜律師簡介
王雙喜律師,畢業於鄭州大學法律系,自參加工作以來,長期從事政法工作,具有豐富的政法工作經驗。出於對律師職業的信仰,毅然辭去公職,成為一名專職律師。“知識廣博周備,行為方正不苟”,以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為宗旨,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己任。
擔任公職
王雙喜
2008年被河南省表彰為“全省優秀軍隊轉業幹部”。
專職律師
毅然辭去公職,成為一名專職執業律師。
2012年3月被河南省新鄉市律師協會表彰為“優秀律師”;
2012年7月被河南省司法廳黨委表彰為“全省律師行業優秀共產黨員”。
典型案件
①、2009年10月13日,根據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指定,為無國籍人紹夫子(又名邵福枝)涉嫌(婚姻)詐欺罪一案進行辯護,法律文書號: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新刑一初字第63號刑事判決書;
②、2009年7月23日,2011年7月15日,分別代理孔德賢與聶鳴、聶蘭、杜超、新鄉市房產管理局(房改)房產行政登記系列抗訴案件,法律文書號: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新行終字第120號行政判決書、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新行終字第93號行政判決書;
③、2009年11月20日, 2009年11月23日,代理張祥福、張子青與王玉成、郭鳳青、賈照敏、王含瑩、輝縣市運輸集團、陽光財產股份有限公司新鄉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系列案件,法律文書號:河南省衛輝市人民法院(2009)衛民初字第1270號民事判決書、河南省衛輝市人民法院(2009)衛民初字第1183號民事判決書;
④、2009年10月28日,2010年06月23日,分別代理苗國生與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新鄉市分行匯通支行、中國農業銀行新鄉市紅旗區支行、中國農業銀行新鄉市新市區支行儲蓄存款契約糾紛系列案件,法律文書號:河南省新
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2009)紅民一初字第963號民事判決書、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0)新中民二終字第120號民事判決書;
⑤、2011年10月27日,2012年4月25日,分別代理王殿奎、張全素與新鄉市牧野區牧野鄉人民政府、第三人王文順(曾用名王文剛)土地行政登記系列行政訴訟案件,法律文書號:河南省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法院(2011)牧行初字第10—11號行政判決書、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新行終字第56—57號行政判決書;
⑥、2011年10月25日,為潘嘉全等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進行辯護,法律文書號:河南省新鄉市鳳泉區人民法院(2011)鳳刑初字第2號刑事判決書;
⑦、2013年3月15日,2013年7月29日,分別代理黃文發不服新鄉市公安局花園分局(原新鄉市公安局牧野第二分局)治安行政處罰系列案件,法律文書號: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2012)紅行初字第92號行政判決書、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新中行終字第60號行政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