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錫俊

2001年不幸患上鼻咽癌後仍堅持工作,直到2009年3月倒在審判台上住進醫院,3月19日醫治無效不幸逝世,終年45歲。 2006年,王錫俊獲得中國法官十傑“銀法槌”獎,成為四川法院系統榮膺此殊榮的第一人。 2009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王錫俊,男,1964年1月出生於軍人家庭,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82年參加工作,1984年退出現役後,1985年參加法院系統公招考試進入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後,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副庭長和副縣級審判員等職。先後參加了全國法院系統業餘法律大學、樂山師院成人法律本科和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班的學習。 2001年不幸患上鼻咽癌後仍堅持工作,直到2009年3月倒在審判台上住進醫院,3月19日醫治無效不幸逝世,終年45歲。遵照他的遺願捐獻眼角膜,成為省紅十字會眼庫啟動後成功捐獻角膜的第一人。從事審判工作25年,先後承辦和參與審理各類刑事案件2100件,辦理減刑假釋案件10500件,無一案件存在差錯。先後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辦案能手、優秀共產黨員,並被評為樂山市首屆傑出青年、四川省勞動模範、四川省政法戰線先進幹警、四川省法院系統“十佳法官”、四川省第二屆“優秀青年衛士”。2006年,王錫俊獲得中國法官十傑“銀法槌”獎,成為四川法院系統榮膺此殊榮的第一人。2009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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