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正科級助檢員(期間:1994年12月-1995年12月掛職任建陽市書坊鄉黨委副書記)、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期間:2002年10月-2004年10月掛職任寧德市蕉城區區委常委)、處長、檢察委員會委員,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3年9月--2017年10月任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7年9月任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檢察員。
任免信息
2017年10月18日下午,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召開領導幹部大會,宣布主要領導的調整決定。省委、市委決定:王金文同志不再擔任南平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黨組成員,中共南平市委政法委員會委員,檢察長職務調整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2017年11月21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規定》第八條規定,鑒於工作變動,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接受王金文辭去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報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備案,並由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報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2017年1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任命王金文為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2018年2月,批准免去王金文的南平市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工作分工
分管政治部、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處、檢察文聯工作。